|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6-00099 | 发文时间 | 2026-05-14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淤地坝、调蓄水池及泵站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建运发〔2025〕2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全县37座淤地坝、33座调蓄水池和5座泵站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经实地勘察,并结合实际地形条件,本次范围划定已对划定区域内的既有道路、居民建筑物、养殖设施、温棚设施、水工建筑物、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各类构筑物等进行了统筹考虑与综合评估。本着科学规划、节约集约、安全稳妥的原则,对原定管理与保护范围界线进行了适当优化调整,以最大限度避免与上述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产生范围重叠。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布,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同心县淤地坝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2.同心县调蓄水池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3.同心县泵站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