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6/2023-00082 发文时间 2023-04-03
发布机构 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三个转向”,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抓好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投资兴业,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构建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推动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确保工作力量只增不减、工作合力只聚不散。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衔接过渡。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产业优先,促进群众增收。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配套必要的产业基础设施。通过农村产业发展,着力增加已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坚持统筹整合、凝聚强大合力。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凝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规划引领,依法依规用地。过渡期内,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按照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编制和实施好镇村总体规划,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各有特色的美丽村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围绕加大产业扶持、促进就业帮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等重点工作,做到投入力度不减、监管措施不松、产业扶持政策全覆盖,推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县142个行政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为中央、区、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涉农等方面的资金。

1、中央级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2、自治区级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执法与监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一次性滴灌带补贴、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及返还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自治区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补助、自治区财政造林补贴、自治区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6项,自治区财政资金11项。

(三)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53590万元(年初数)。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1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77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7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182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34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77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2023年计划完成支出资金整合规模年初数53590万元,实施项目71个,其中,投资39135万元实施农业发展项目52个;投资4142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投资10313万元实施其他项目6个。具体为:  

(一)农业生产发展任务。

1、同心县2023年巩固提升产业扶持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6302万元,补助标准4000元/户,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杨辉,主要内容按照户均4000元的补助标准,扶持全县15755户已脱贫户发展种养业,绩效目标扶持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降低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5755户66847人。

2、同心县2023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扶持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62万元,补助标准6000元/户,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杨辉,主要内容按照户均6000元的补助标准,扶持全县270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种养业,绩效目标扶持带动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消除风险,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70户1135人。

3、2020年脱贫户“421”奖补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3万元,补助标准1000元/户,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杨辉,主要内容按照户均1000元的补助标准,扶持全县2020年脱贫的425户群众发展种养业,绩效目标扶持带动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降低脱贫户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25户1498人。

4、同心县2023年肉牛繁育犊牛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0万元,补助标准1000元/头,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杨辉,主要内容对全县从事基础母牛养殖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产业扶持,每繁育1头犊牛,给予养殖户1000元补助,绩效目标扶持带动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肉牛产业稳定增收,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180户10000人。

5、同心县2023年饲草料补贴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000万元,补助标准牛/500元;猪/200元;羊/100元,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9月,责任人杨辉,主要内容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从事牛、羊、猪养殖产业达到规定数量,均能享受饲草料补贴,存栏牛2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头,每头补贴500元;存栏猪5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头,每头补贴200元;存栏羊10只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只,每只补贴100元,绩效目标扶持带动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稳定增收,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1000户39000人。

6、韦州镇韦一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340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10元/平方米;暖棚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韦州镇,实施地点韦一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张龙,主要内容建设温室大棚50座,其中:暖棚29座,规格80米*12米27座,60米*12米2座;冷棚21座,规格是80米*12.5米;蓄水池12000立方米;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铺设砂砾石路面4682.5平方米,室外管网1处,土石方为78584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52.7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增加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88户1687人。

7、韦州镇韦二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20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10元/平方米;暖棚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韦州镇,实施地点韦二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张龙,主要内容建设温室大棚50座,其中:暖棚23座,规格80米*12米19座,60米*12米4座;冷棚27座,规格80米*12.5米;建设300平方米冷藏库1栋,140平方米病虫害防疫室1栋,地磅1个,铺设砂砾石路面5947.5平方米,室外管网面积为1处,土石方8449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58.6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32户1980人。

8、韦州镇设施农业种植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33万元,补助标准10000元/棚,实施单位韦州镇,实施地点韦一村、韦二村、庆华村、甘沟村、旧庄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张龙,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设施温棚的种苗补助、设备购置、施肥、灌水等支出,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9户314人。

9、同心县下马关镇五里墩村(A地块)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63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0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39栋;A-2型(60米*12米)1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07.3亩,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0户302人。

10、下马关镇白家滩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97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83栋冷棚,其中:B型(80米*12.5米)79栋,D型(80米*18米)4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84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10户317人。

11、下马关镇池家峁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90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81栋冷棚,其中:B型(80米*12.5米)76栋,D型(80米*18米)5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96.8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2户209人。

12、下马关镇刘家滩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57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5栋冷棚,其中:D型(80米*12米)43栋;D-1型(60米*18米)2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44.8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07户329人。

13、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关村(A地块)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664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21栋暖棚,均为A型(80米*12米)暖棚;项目总占地面积67.4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9户206人。

14、下马关镇郑儿庄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63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0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39栋;A-2型(60米*12米)1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07.3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13户396人。

15、下马关镇三山井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70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1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36栋;A-2型(60米*12米)5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21.3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31户2154人。

16、下马关镇窖坑子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170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59栋冷棚,其中:B型(80米*12.5米)31栋;D型(80米*18米)28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73.7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2户304人。

17、下马关镇申家滩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69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0栋暖棚,均为A型(80米*12米)暖棚;项目总占地面积113.3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9户343人。

18、下马关镇张家树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805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张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25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12栋;A-1型(70米*12米)9栋;A-2型(60米*12米)4栋;项目总占地面积96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8户519人。

19、下马关镇设施农业辣椒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572万元,补助标准1.2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张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2300株/棚的标准,在715栋设施温棚中种植辣椒,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37户1415人。

20、下马关镇设施农业小番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19万元,补助标准0.85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张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2700株/棚的标准,在149栋设施温棚中种植小番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00户1260人。

21、下马关镇设施农业无核翠宝(葡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0万元,补助标准10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1760株/棚的标准,在4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无核翠宝(葡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5户187人。

22、下马关镇设施农业早黑宝(葡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50万元,补助标准6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1760株/棚的标准,在2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早黑宝(葡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7户72人。

23、下马关镇设施农业蜜光(葡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6万元,补助标准12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1760株/棚的标准,在2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蜜光(葡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户34人。

24、下马关镇设施农业黄金蜜(葡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50万元,补助标准12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1760株/棚的标准,在1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黄金蜜(葡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户41人。

25、下马关镇设施农业阳光玫瑰(葡萄)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万元,补助标准12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640株/棚的标准,在3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阳光玫瑰(葡萄),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0户168人。

26、下马关镇设施农业桃子种植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7万元,补助标准10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640株/棚的标准,在10栋设施温棚中种植桃子,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户39人。

27、下马关镇设施农业机械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79万元,补助标准大棚王拖拉机100000元/套;微耕机及自动打药机1600元/套,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南关村、南安村、张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主要用于为994座设施温棚购买大棚王拖拉机604、旋耕机、犁、起垄机、自动打药机等支出,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户43人。

28、下马关镇设施农业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500万元,补助标准300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5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建设冷库1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相关的制冷系统、循环水和电气控制系统,配套建设厂区硬化等。项目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6户147人。

29、预旺镇北关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738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10元/平方米,暖棚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预旺镇,实施地点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锁伟,主要内容建设21 栋大棚,其中:  A 型(80*12)暖棚12 栋; D 型(80*18)冷 棚9 栋;建设200平方米病虫害防疫室1座;蓄水池 1 座(容 积为 3000 立方米),及其配套的道路铺设和室外管网工程;占地面积76.02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增加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19户841人。

30、预旺镇设施农业种植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0万元,补助标准10000元/棚,实施单位预旺镇,实施地点北关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锁伟,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设施温棚的种苗补助、设备购置、施肥、灌水等支出,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19户841人。

31、马高庄乡设施农业种植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6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0000元/棚;实施单位马高庄乡,实施地点赵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马长生,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设施温棚的种苗补助、设备购置、施肥、灌水等支出,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28户844人。

32、马高庄乡赵家树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70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马高庄乡,实施地点赵家树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马长生,主要内容建设冷棚12栋,其中,B型(80*12.5)8栋;B型(60*12.5)4栋;新建300平方米冷藏库1座;总占地面积28.59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28户844人。

33、王团镇圆枣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346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王团镇,实施地点圆枣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王坤,主要内容圆枣村集体经济发展种植蔬菜瓜果产业建设33座温棚。具体为:建设温室暖大棚33座,规格是80米*12米,每座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建设1.2万立方米调蓄水池1座、生产路等配套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120亩,绩效目标扩大村集村经济规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群众增收,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40户1094人。

34、王团镇设施农业种植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2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0000元/棚;实施单位王团镇,实施地点圆枣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王坤,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设施温棚的种苗补助、设备购置、施肥、灌水等支出,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40户1094人。

35、石狮开发区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0万元,补助标准40元/株,实施单位石狮开发区,实施地点满春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马永伏,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满春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6分枝玫瑰3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54户1520人。

36、下马关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50万元,补助标准90元/株,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平远、张家树、陈儿庄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平远、张家树、陈儿庄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地径3公分玉露香梨等经果林5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238户4765人。

37、预旺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5万元,补助标准50元/株,实施单位预旺镇,实施地点郭阳洼、柳树堡子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锁伟,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郭阳洼、柳树堡子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地径2公分苹果树、核桃树等经果林2.5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31户902人。

38、马高庄乡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00万元,补助标准80元/株,实施单位马高庄乡,实施地点河渠、沟滩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马长生,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河渠、沟滩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地径1.5公分红梅杏树等经果林2.5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19户134人。

39、王团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80万元,补助标准60元/株,实施单位王团镇,实施地点圆枣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王坤,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圆枣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地径1公分圆枣等经果林3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03户2128人。

40、河西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0万元,补助标准50元/株,实施单位河西镇,实施地点同富等行政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5月,责任人海吉涛,主要内容鼓励和动员同富等村农户在房前屋后和院内院外种植地径0.5公分枸杞等经果林0.6万株,并进行3年管护,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56户1473人。

41、丁塘镇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77万元,补助标准3000元/亩,实施单位丁塘镇,实施地点团结村、小山村、南阳村,实施时间2023年1-6月,责任人马占文,主要内容在丁塘镇团结村、小山村、南阳村推广种植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590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增加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5户190人。

42、兴隆乡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63万元,补助标准3000元/亩,实施单位兴隆乡,实施地点新生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李珺,主要内容在兴隆乡新生村推广种植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210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增加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5户64人。

43、王团镇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60万元,补助标准3000元/亩,实施单位王团镇,实施地点前红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王坤,主要内容在王团镇前红村推广种植黄花菜、芦笋等冷凉蔬菜200亩,绩效目标促使村集体增加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9户337人。

44、同心县下马关镇五里墩村(B地块)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338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建设9栋暖棚,均为A型(80米*12米);新建300平方米冷库1座;140平方米的病虫害防治室1座,50000立方蓄水池1座;配套建设砂砾路铺设和室外管网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2.8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0302人。

45、下马关镇西沟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70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五里墩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1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36栋;A-2型(60米*12米)5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14.5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1213人。

46、下马关镇南安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270万元,补助标准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28栋暖棚,其中:A型(80米*12米)24栋;A-1型(80米*12.5米)4栋;新建300平方米的冷库1座;140平方米的病虫害防治室1座;配套建设砂砾路铺设和室外管网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80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492186人。

47、下马关镇田园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762万元,补助标准冷棚110元/平方米、暖棚3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42栋大棚,其中:A型(80米*12米)暖棚24栋;B型(80米*12.5米)冷棚18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22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37户2187人。

48、下马关镇平远村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117万元,补助标准11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南安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新建75栋冷棚,其中:B型(80米*12.5米)61栋,B-2型(80米*12.5米)2栋,D型(80米*18米)12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92.5亩,绩效目标发展壮大设施农业,提高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96户2901人。

49、同心县张家塬乡折腰沟村现代农业多功能智能温室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60万元,补助标准260万元/座,实施单位张家塬乡,实施地点折腰沟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8月,责任人海彬,主要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632.4 平方米,温室长 54 米,宽 40米,肩高 6 米,脊高 7.2 米,顶高 7.8米,占地面积为2160平方米。配套完善温室保温系统、顶开窗自然通风系统、控制系统、照明配电控制系统等,绩效目标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1户269人。

50、石狮开发区边桥村设施农业蔬菜仓储保鲜冷库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60万元,补助标准160万元/座,实施单位石狮开发区,实施地点边桥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9月,责任人马永伏,主要内容边桥村设施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蔬菜仓储保鲜冷库1座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绩效目标完善产业基础设施,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示范区,全面提升产业质量效益,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0户259人。

51、同心县预旺镇万头肉牛养殖基地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0万元,补助标准700元/平方米,实施单位预旺镇,实施地点土峰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6月,责任人锁伟,主要内容按照补栏每头牛1.5万元的标准,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养殖基地补栏,共计补栏肉牛667头,绩效目标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集中养殖场所,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发挥联农带农机制,增加群众收入,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45户3468人。

52、下马关镇肉牛养殖基地补栏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0万元,补助标准1万元/头(公)、1万元/头(母),实施单位下马关镇,实施地点三山井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金秀梧,主要内容按照每头1.5万元的标准补栏公牛800头,按照每头1.9万元的标准补栏母牛200头,共计补栏1000头,每头补助1万元,绩效目标向农户传授养殖技能,解决30名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问题,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527户14008人。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53、同心县丁塘镇八方村饲料厂附属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97万元,补助标准397万元/处,实施单位丁塘镇,实施地点丁塘镇八方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马占文,主要内容建设蓄水池1座,沉砂池1座,牛舍6座,硬化场地7617平方米,道路924.75米,铺设污水管道170米,绩效目标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20万元,发放比例占中央财政资金30.33%,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6户60人。

54、同心县马高庄乡马高庄村产业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95万元,补助标准395万元/处,实施单位马高庄乡,实施地点马高庄乡马高庄村,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马长生,主要内容建设4万立方米蓄水池2座及滴灌设施,建设晾晒场4000平方米,小杂粮通风库810平方米,绩效目标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6万元,发放比例占中央财政资金24.3%,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户50人。

55、同心县韦州镇巷道硬化及排水管网铺设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90万元,补助标准390万元/处,实施单位韦州镇,实施地点韦州镇,实施时间2023年3月-10月,责任人张龙,主要内容硬化巷道2.4公里,铺设路缘石2.9公里,排水管网2.8公里,安装混凝土检查井72座、雨水井40个,绩效目标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17万元,发放比例占中央财政资金30.21%,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6户60人。

56、同心县张家塬乡折腰沟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类别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万元,补助标准1万元/亩经果林、50万元/条生产线,实施单位张家塬乡,实施地点折腰沟村,实施时间2023年4月-10月,责任人海彬,主要内容建设红梅杏等经果林50亩,购置村集体枸杞渣饲料添加剂生产设备,绩效目标目预计年产值达到10万元,项目建成后,由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收入归村集体所有,产生的收益按照3:6:1的方式分配使用,即30%用于村集体经济继续滚动发展;60%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10%用于全村公益事业。吸纳脱贫户、监测户10人稳岗就业,每人每年增收超过5000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8户145人。

57、同心县预旺镇土峰村经济合作社养殖基地排涝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30万元,补助标准100万元/公里,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预旺镇土峰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新建排涝渠1200米;新建1米*4.米生产桥5座;安装de600HDPE双壁波纹管(SN8)排水沟100米;护坡防护80米,采用植草砖和浆砌石砌护,新建U30护坡排水渠95米,绩效目标可有力保障项目区免受洪水危害,保护村民房屋安全,减少村民经济损失,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00户1850人。

58、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村水害修复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10万元,补助标准150万元/处,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张家塬乡海棠湖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新建生产道路、集水井、导洪渠、截水沟、跌水、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确保海棠湖村、张家塬村安置区、养殖基地的防洪安全,绩效目标防护区人口为209人,保护区耕地面积为 3488亩,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00户740人。

59、同心县张家塬乡人饮蓄水池项目。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70万元,补助标准50万元/处,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张家塬乡,实施时间2023年1月-7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对汪家塬、张家塬、折腰沟、海棠湖等村人饮蓄水池进行扩容,解决自来水时常断水问题,绩效目标保障0.58万人的饮水安全,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00户2960人。

60、同心县王团镇胡麻旗村庄内涝外排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70万元,补助标准294万元/千米,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王团镇前红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建设导洪沟952米,布设各类建筑物11座,陡坡3座、过水路面1座、路涵1座及衔接建筑物6座,绩效目标保障防护区人口安全,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30户850人。

61、同心县河西镇下河湾村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20万元,补助标准120万元/千米,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河西镇下河湾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新建护岸2.5千米,绩效目标防护区人口为0.24万人,保护区耕地面积为 1000亩,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74户985人。

62、同心县丁塘镇长乐村村庄排涝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60万元,补助标准107万元/千米,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丁塘镇长乐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长乐村新建排涝渠781米,布置各类建筑物31座;规划钢筋砼排水管9条共计3504米,布置各类建筑物70座;八方村新建穿路涵管1座,新建雨水井1座,绩效目标防护区人口为 3317 人,保护区耕地面积为 1700 亩,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66户1317人。

63、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村庄排涝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00万元,补助标准100万元/处,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兴隆乡王团村,实施时间2023年1月-6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新建排涝渠868米,布置各类建筑物共计28座;规划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40米,DN110PE/0.6Mpa排水管60米;混凝土路面恢复2处/24.8平方米,面包砖路面恢复1处/846.30平方米;布置各类建筑物共计19座,绩效目标防护区人口为1648人,保护区耕地面积为8784亩,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58户1648人。

64、同心县农村居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00万元,补助标准50万元/处,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河西镇、丁塘镇、王团镇、石狮开发区、田老庄乡、下马关镇,实施时间2023年1月-10月,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对河西镇、丁塘镇、王团镇、石狮开发区、田老庄乡、下马关镇自来水进行维修,绩效目标对现有水利设施进行维修,提高供水保证率,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000户7400人。

65、同心县王团镇吊堡子村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1100万元,补助标准204万元/km,实施单位水务局,实施地点王团镇吊堡子村,实施时间2023年6月底,责任人石彦玉,主要内容燕米沟新开挖沟道0.629km,砌护总长度共计1.494km,沟道沿线配套跌水1座,生产桥3座;火家沟砌护总长度共计0.071km;无名沟新开挖沟道0.511km,砌护总长度共计0.511km;白水沟砌护总长度共计1.384km;白水沟支沟为新开挖沟道,开挖长度0.1km,砌护总长度共计0.2km;槽子沟砌护总长度共计 0.15km;导洪沟为新开挖沟道,开挖长度 0.349km,砌护总长度共计 0.349km;在末端配套跌水1座;在导洪沟道下游,紧邻导洪沟新筑拦洪坝1座,长度为0.349km,绩效目标防治自然灾害,减少老百姓经济损失,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22户452人。

(三)其他项目。

66、同心县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850万元,补助标准春季学期:每人1500 元;秋季学期:每人2000 元,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实施地点各乡镇,实施时间2023年1月-12月,责任人金哲,主要内容对2022年秋季未补助季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上中、高职学生按照1500元进行补助。对2023年春季和秋季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上中、高职学生,分别按照春季学期每生 1500 元和秋季学期每生 2000 元进行补助,绩效目标对脱贫户家庭中上中、高职的学生给予补助,减轻经济负担,防止返贫,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22户2300人。

67、同心县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300万元,补助标准5万元/户,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实施地点各乡镇,实施时间2023年3月-12月,责任人金哲,主要内容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财政全额贴息,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和开展经营,绩效目标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提供贷款贴息,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8000户66600人。

68、同心县2023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4127万元,补助标准1345元/人/月,实施单位人社局,实施地点各乡镇,实施时间2023年1月-12月,责任人李全,主要内容对续聘的2057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新增购买安置农村公益性岗位500人,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脱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稳定就业,增加收入,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557户9461人。

69、同心县2023年巩固提升就业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2966万元,补助标准4000元/户、6000元/户,实施单位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区),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劳务移民社区,实施时间2023年3月-11月,责任人李全,主要内容按照户均400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5364户已脱贫户务工就业进行奖补;按照户均6000元的补助标准,对劳务移民社区1367户已脱贫户务工就业进行奖补,绩效目标扶持带动脱贫户务工就业,稳定增收,降低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731户24905人。

70、同心县2023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就业补助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4万元,补助标准6000元/户、8000元/户,实施单位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区),实施地点各行政村、劳务移民社区,实施时间2023年3月-11月,责任人李全,主要内容按照户均600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46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进行奖补;按照户均8000元的补助标准,对劳务移民社区8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进行奖补,绩效目标扶持带动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收入,消除风险,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4户200人。

71、同心县2023年低氟边销茶推广项目。项目类别巩固三保障成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规模36万元,补助标准2公斤/户,实施单位统战部,实施地点各乡镇,实施时间2023年3月-7月,责任人马兴福,主要内容对全县1810户监测对象发放低氟边销茶,户均2公斤,绩效目标改善群众健康饮茶理念,促进当地群众购买低氟茶,推进消费,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810户6964人。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一是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各乡镇部门要承担起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投资效益负责。发改局主要负责做好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整合涉农项目库项目的审核、批复,实施项目的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绩效考核、规划与各部门专项规划衔接等;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下达年度预算、审核拨付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纪委监委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审计局主要负责整合资金的审计监督;涉农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主要负责本部门、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将本部门、单位的专项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有效衔接,保证下达项目如期高效完成等。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文旅等部门负责加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对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为全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保费补助、资产受益、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途径,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投资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积极推广农村产权交易。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构建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按照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一要制定出本单位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承担起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投资效益负责。二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四制”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招标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确保资金使用和拨付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的项目一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地方债)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四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将绩效管理纳入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与绩效目标偏离的要及时纠正。五要严格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到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领导要及时组织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对照工作目标、任务,逐条梳理,细化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统筹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和工作力量,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形成聚合效应。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作用,进一步坚持“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原则,切实发挥涉农整合资金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严格保质保量。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严格项目入库程序,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初审后报县政府最终审定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项目入库档案资料,完善好县乡村三级公示。同时,按照项目库“谁使用资金、谁负责实施、谁负责入库”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完善2023年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是严格绩效评价,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结果导向、成效明显的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实行全面考核评估,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积极创新试点方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五是严格资产管理,强化资产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发挥防止返贫作用。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对扶贫资产建设运营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执纪监督,依法从严查处衔接资金资产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及侵占贪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纪委监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程序按时兑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严禁“两拖欠”问题发生。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机制、群众参与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保障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坚决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行为,实现资金在阳光下操作。


附件:1.同心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2.同心县统筹涉农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3.同心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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