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1-00443 发文时间 2021-07-12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同安委办发〔2021〕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落实《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的整改方案
关于落实《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的整改方案


 621-29日,市安委办会同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市“七一”前安全防范工作及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按照吴忠市委督查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督查工作通报第4期)和市安委办《关于下发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积极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足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双百”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

(一)针对“履职预警、挂牌督办落实不到位”中“同心县住建局‘双百’活动工作严重滞后,鹏盛豫海澜湾B区施工工地事故‘3.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未严格按照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办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双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统筹安排部署“双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和弱项,强化整治措施,确保“双百”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县安委办要督促对全县需要挂牌的安全生产事故,比如鹏盛豫海澜湾B区施工工地‘3.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间,严格按照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及时跟踪了解事故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市安委办报告事故调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二)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够严谨”中“个别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执法过程存在漏洞;部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浮于表面,不够深入细致,泛泛提出要求,只有现场检查笔录,整改情况跟踪不到位,检查工作未形成闭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专家服务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监管无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化细化检查内容,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分清日常监管和大排查区别,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隐患得到集中整治。三是加大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的处罚力度,起到警示教育企业的效果。在进行立案处罚的同时,跟踪企业隐患的整改,严格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闭环管理,以罚促改,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三)针对“专项整治攻坚任务推进不力”中“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企业督导不够,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三年行动基础知识存在盲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牵头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加强本行业部门学习的基础上,督促监管企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和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提高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对三年行动及基础知识的认识,同时加大对企业督导力度,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强化措施切实整改问题隐患二是部分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四)针对“行政执法统计录入不及时”中“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对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录入工作重视不够,录入不及时,与实际不符等长期存在,且照常执行、仍不整改,直接影响我市安全生产效能考核成绩”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强化站位,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录入工作,严格按照区市要求,及时、真实将行政执法数据录入行政执法统计系统,为区市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整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五)针对“城市公共设施专项体检和城乡老旧房屋安全性排查工作严重滞后”中“同心县城市公共设施专项体检责任不明确,底数不清楚,也未启动部署城市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同心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设施专项体检责任,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调研,掌握底数,开展除市政设施体检外的其他公共设施专项体检,全面排查治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启动部署城市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当前主汛期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开展城市危房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六)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短板”中“各县(市、区)在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方面,存在重突击创建,轻日常管理现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薄弱,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八大工程”建设重视不够,风险普查资金尚未落实到位,未采取有效的推动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2021年全县争创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对确定的3个社区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指导创建社区加强减灾基础设施,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顺利通过创建验收。二是2020年我县共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点工程16项,总投资额度1.5亿元。要进一步推进八大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八大工程进度和完成效果。三是加强全国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效落实风险普查资金,强力推动我县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1718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照单全收问题。市安委办会同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七一”前安全防范工作及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是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系统的“体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督查工作通报第4期和清单中的问题对标对表,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时限,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次督查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排查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交叉和空白区域,深入分析研判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全面开展隐患自查,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三)聚焦问题隐患,打好攻坚战役。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标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继续排查问题隐患,列出清单任务和攻坚任务,明确施工图、列明作业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加强统筹调度和督查指导,及时排查治理问题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水平,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储备,时刻严阵以待,确保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高效应急处置。

请各乡镇、各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1718日前上报到县安委办。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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