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3-00027 | 发文时间 | 2023-03-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 |
为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推动有机肥还田进地,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减少化肥用量,持续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把宁夏全域建设成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鼓励就近就地利用好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促进全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河西、丁塘、王团、韦州、下马关、预旺、兴隆、田老庄、马高庄等9个乡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面积1.34万亩,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2项次,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核心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带动项目县域内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区土壤理化性状改善明显,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区。优选配合度高、示范带头作用强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综合服务站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肥处理、配送到田全程式服务,指导种养殖户开展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集中堆肥、配送到田,打造一批田间管理水平高、技术集成好的核心技术示范园区。在丁塘、预旺等乡镇建立有机肥标准化核心示范园区2个,粮食作物核心示范园区面积不少于500亩,瓜菜、枸杞等经济作物核心示范园区面积不少于200亩,示范应用面积1.34万亩。统筹可利用有机肥资源,鼓励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农家肥积造等措施,做好商品有机肥、堆制有机肥、液体有机肥(沼液)示范。及时在有机肥使用前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做好各种技术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肥力水平有机肥应用调查和效果评价。在示范区醒目位置树立有机肥应用示范标识牌,展示不同作物和不同区域主要有机肥应用集成技术,增强其示范展示和辐射带动效果,使得周边农户看得见、学得着,推动农户施肥方式转变。
(二)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立足生产实际,充分挖掘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有机肥应用主推技术模式和关键技术环节,在预旺、马高庄、田老庄、下马关等乡镇开展有机肥+水资源高效利用集成配套技术,推广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技术、有机肥+覆膜保墒水肥调控技术等旱作集水保墒绿色生产关键技术模式;在丁塘、河西、王团、韦州等乡镇围绕玉米等稀植作物,打造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机肥+机械施肥技术、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技术、有机肥+个性化配肥+成品配方肥施用技术等技术模式,以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开展种养循环堆肥施用集成技术示范,提高粮食绿色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和效果评价。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农技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根据各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情况,积极开展商品有机肥、堆肥发酵腐熟等技术研究;在丁塘继续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2项,探索因地因作物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建立适宜本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与有机肥合理施用技术体系。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效果监测评价;从土壤物理结构、肥力指标、酶活性、微生物多样性变化、粮食产量等方面系统的开展监测评价,为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提供基础支撑。
(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室内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科学施肥舆论引导,宣传普及肥料使用知识,正确认识有机肥作用,引导农民注重化肥有机肥科学施用,自觉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示范引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树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园区宣传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对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综合服务站及农户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培训,全县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
(五)做好提炼总结工作。根据示范推广经验、试验研究结果,分区域、分作物从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推广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总结,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消纳畜禽粪污资源、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同时加大有机肥应用技术推广力度,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
四、补贴环节与方式
(一)补贴环节:项目总投资13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种植主体施用有机肥补贴,其中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不超过30%,初级堆肥补贴资金不低于60%,田间试验、取土化验、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资料编制印刷、委托业务、应用效果评价、项目任务落实与技术指导差旅费等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1、采购商品有机肥预算14.4万元,应用面积0.2万亩。
2、政府补贴服务方式,堆肥补贴按每亩每方95元标准,堆制畜禽粪便有机肥1.14万方,应用面积1.14万亩,资金共计10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堆肥时产生的原(辅)料购置费、用工费、机械费、堆肥化验费、技术服务费等。
3、示范区建设、有机肥监测、化验费、有机肥应用田间试验、试验委托费、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应用效果评价、差旅、交通费等预算11.3万元。
以上资金可互相调剂使用。
(二)补贴方式: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粪肥收集处理、田间施用等环节给予补贴,各地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对象主要是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的堆肥处理主体(包括有机肥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站、具备堆肥处理能力的种植主体等)和提供堆肥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主体。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园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种植主体与堆肥处理主体签订有机肥供应合同,将商品有机肥或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为原料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运送、施用到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经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堆肥处理主体。二是政府采购、合作社带动模式。示范区商品有机肥、就近就地堆制初级有机肥等由政府按照行业规定和标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合作社牵头,与示范区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
五、有机肥采购要求
(一)商品有机肥采购要求。为确保有机肥应用示范带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肥料化利用,合理解决各类养殖园区、养殖大户及千家万户畜禽养殖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最大程度解决有机肥施用替代化肥用量,各地商品有机肥采购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7〕202号)文件,商品有机肥必须采购宁夏区内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肥料产品。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T 525-2021标准,并取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884-2012标准,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各地在采购过程中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企业整改情况作为参与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二)农业废弃物堆肥要求。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堆制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有机质含量和水分由各地根据实际酌情确定,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NY/T3442-2019)或自治区地方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DB64/T 871-2013)。承担堆肥的实施主体,必须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场地、翻堆设备等,并具备一定的堆肥发酵技术和经验;严禁直接在农田内、入黄排水沟附近进行堆肥发酵。
六、项目实施进度
1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2月落实项目示范区建设任务,明确实施地点、规模、内容等;完成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3-5月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树立标识牌;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
6-9月做好试验、示范田间管理、调查记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10-12月份完成试验、示范数据统计分析,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及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同心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组 长:张风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金 鑫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孙发国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海洋 预旺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献国 下马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自文 王团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学民 韦州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 江 兴隆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幸虎 河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 宁 田老庄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 锦 马高庄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立新 丁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立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农技中心和各乡镇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同心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实施主体遴选、田间试验、数据采集、宣传培训、档案资料整理、总结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组 长:金 鑫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孙发国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
周 洋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成 员:
田彦福 兴隆乡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常风萍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黑立晓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金 龙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赵治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马 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丁旭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周 莉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马 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丁小霞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金 宇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马洪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周 丁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罗小洁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杨永森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杨 峰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李小文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二)细化实施方案。根据项目任务清单和资金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主体、规模、技术模式和指标任务等,细化资金预算,优化补助方向,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为确保项目发挥实效,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指导项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并且,在示范区科学布置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不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的效果监测试验,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变化,建立适合区域特点的有机肥集成技术体系。
(四)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有机肥应用面积。
(五)加强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要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制度,严把有机肥原料关,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有机肥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强有机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六)加大宣传培训。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利用肥料经营网点、村委会等人流密集区域,加大墙体标语、施肥建议卡上墙力度,大力宣传有机肥科学施用知识,正确认识有机肥作用,引导农户注重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施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社会力量推广应用有机肥。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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