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编制了《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权所掌握和产生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外的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同心县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主动公开的文件;
3.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边界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公示;
4.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5.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事项情况公示;
6.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同心县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tongxin.gov.cn。
(三)公开时限
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同心县综合执法局相关信息。
(一)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同心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递送同心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问题。
(二)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交的《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通过相应的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补正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工作机构
同心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心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同心县融通北街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8613002
邮政编码:751300
电子邮箱:txcg12319@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或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