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丁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心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丁塘镇人民政府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是政策规定和发展计划方面:
1.乡镇经济和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
2.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二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方面:
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7.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8.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情况。
三是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公共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其建设情况。
四是行政机构和人事方面:
1、镇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办公地点、通讯方式等;
2、镇政府领导组成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同心门户网站。
(2)政务新媒体:同心丁塘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丁塘镇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丁塘镇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丁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丁塘镇综合办公室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邮寄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同心县门户网站下载),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寄送丁塘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丁塘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丁塘镇综合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我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人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4、补正
● 补正情形。
1.申请的政府信息特征性描述无法指向特定信息导致理解有歧义和偏差或者涉及咨询事项,我镇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并对需要补正的理由和内容作出指导与释明;
2.补正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我镇将不再办理。
● 补正方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合理补正期限和拒绝补正后果等。
● 补正后果。申请人补正后仍然无法明确申请内容,我镇将通过与申请人当面或者电话沟通等方式明确其所需获取的政府信息;仍达不到补正效果,我乡将依据客观事实作出无法提供的决定。申请人放弃补正后,我镇对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再处理。
三、工作机构
丁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丁塘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丁塘镇人民政府(丁塘镇丁塘村)
邮政编码:751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dingtangzhen@163.com
四、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心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0953-8637408。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