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表日期:2026-01-22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现发布《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条,其中林下经济公告8条,退耕还林公告5条,森林防灭火公告1条,古树名木公告2条,一般湿地名录公告2条,捕捉野生蝎子公告1条;部门动态7条;权责清单1条;法治政府建设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完善《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一明确公开事项、时限及责任单位等关键要素,做到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内容详尽。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所发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完善常态化信息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运行情况

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程序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收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90件并按时回复。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同心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心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成效,由局办公室对各科室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及时有效。三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询、举报等,让群众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县林草发展建言献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县林草局的政务公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三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解读能力还需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6年,县林草局将全面落实中央、市、县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5年同心县林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