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财政局 发表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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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同心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同心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财政工作职能,聚焦预决算公开、民生资金使用等社会关切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提升财政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重点推进预决算、行政处罚、法治政府建设等财政特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320条(政府决算1条、政府预算1条、部门预算156条、部门决算162条);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19条(财政收支1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3条、专项检查2条、政府债务2条);公示公告信息2条;减税降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政府开放日信息1条;工作动态3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8条;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内容涉及预决算报表、转移支付收入等信息,均已按时、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审核流程,压实审核责任,确保发布的每一条财政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此外,引入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对涉及法律风险的财政信息,提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精准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不泄露。同时将保密审查贯穿于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归档的全过程,定期对财政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更新失效信息、补充完善不完整信息。

(四)平台运行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主渠道,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细分机构职能、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重点栏目,集中发布权威财政信息。同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提供政务服务,为群众解答财政领域相关问题。定期排查栏目更新是否及时、页面显示是否完整等问题,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网民来信均予以答复,处理率100%。

(五)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拟稿阶段同步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纳入公文审核流程,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和专业意见。二是规范日常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相关股室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复意见,明确是否公开及理由,确保 “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依据””。三是履行保密审查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 “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2025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4.0667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预决算、转移支付等专业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笼统,解读不够通俗,针对公众关切的资金使用效益等内容披露不充分,可读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2.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有待加强。面对复杂的财政领域申请事项,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不够充分,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预决算公开、财政支出等核心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加资金分配明细等信息。

2.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强化财政专业知识和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对复杂申请事项的研判和处理能力,同时规范答复文书制作,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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