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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丁塘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丁塘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25-01-13 访问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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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丁塘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丁塘镇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迅速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疑惑,顺应新时代的变革与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提升公开的品质与效果。

(一)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丁塘镇凭借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公示专栏,主动且公开发布了485条政府信息。政府门户网站涵盖5大个范畴30条信息,包括乡镇动态24条、乡村振兴相关内容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以及法治政府建设1条;“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了325条信息;政务公示专栏公示130条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低保发放、民政救灾款项、乡村振兴项目、临时救助资金以及危窑危房改造等民生关键领域。此此举旨在遵循社会需求,力求“应公开尽公开”,不断精进网站运维质量,积极拓宽线上线下公开途径,全力打造高水平的政务服务专区,增强政民交流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力求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结合丁塘镇实际工作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理责任,遵循相关工作人员拟稿,综合办公室主任审稿,主要领导审签的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导向关、质量关。二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分类落实公开,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了丰富互动交流的途径,建立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丁塘镇目前主要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报、以及信息公告板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了促进政务信息的共享,确保基层工作的透明度、提供便捷的民众服务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与管理,丁塘镇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旨在为民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拓展评议与监督的途径,有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及举报信箱等多种渠道,鼓励并引导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评价与监督。二是主动配合各项检查与考核工作,严格依据评估结果进行问题的自我检查与整改。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设立奖惩制度,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进一步协调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专业培训尚显不足。二是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准确,政策运用不灵活,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我镇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其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业务水平。二是增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规范的表格解读政策,以满足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城乡低保、民政救灾资金、乡村振兴、临时救助资金、危窑危房改造等民生信息,并对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脱敏处理,保护隐私。二是政策发布推送方面。2024年,丁塘镇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图文、动漫、问答等形式转发宣传政策性文件。三是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方面。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有人接、邮件有人回,保持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并维护好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四是夯实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方面。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三审三校”制度,填写审核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发布信息需经保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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