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5-01-23 访问量: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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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透明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内容包括市政服务、部门动态、普法宣传、议案提案等。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6条;十公示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受理8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均按照流程、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公开的每条信息均经过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批,同时还加大对表述性错误、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加强秘密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

(四)平台运行情况。一是按照“公开、公平、便民”原则,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定期发布住建领域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及惠民政策等内容,定期排查发布内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内容“零错误”。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及理论水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和政治性表述不当的情况出现。

(五)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信息公开审核,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二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互动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解答群众疑惑,保障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准确,有时还存在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表述不精准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在处理复杂申请时,答复内容的精准度和专业性有时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提高各节点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范政府信息公开出现错误。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深入了解其需求,确保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对于复杂申请,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共同研究,提高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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