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发表日期:2025-01-21 访问量: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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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作风持续转变,着力保障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85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主要对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行政执法、传染病疫情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等事项进行公开。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条,其中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8条、议案提案3条、财政决算20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3条,爱国卫生日3条,其他方面7条。通过“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健康养生、疾病预防、公示公告等各类图文、音视频内容7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负责,及时收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按期督促工作人员将办结文件进行归档。认真落实印发文件签发流程,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每条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三级逐级审核签字、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表述错误、文字错误。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谨慎确定文件定密及知悉范围,严格执行密件借阅签字手续,配备保密电脑、保密打印机和保密柜,加强密件收集管理。加强单位印章管理,规范盖章登记制度,配齐配备保险柜,确保印章使用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也充分利用单位电子屏、横幅、印发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公开药品价格、专家坐诊、惠民活动、工作动态等事项,旨在通过多渠道公开方式更好的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安排专人负责OA办公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设置登录短信验证,定期更换登录密码。加强“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的安全运行,严格审查第三方运营单位资质,签订相关保密协议,要求运营单位对“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密码设置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形式,定期更换登录密码,确保公众号安全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为成员,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报送内容和审核审批流程,每条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三级逐级审核签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财政预决算、传染病疫情信息、行政执法、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等重要事项全面及时进行公示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单一,离“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部分政府信息发布之后监测出有错别字等现象。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等重要事项坚决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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