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表日期:2025-01-20 访问量: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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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准确、高效、全面,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1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7条,通过宁夏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备案招标项目70个,电子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在线审批并公示项目17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已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时限及时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健全我局重大项目建设、公示公告、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领域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我局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运行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聚焦发展改革工作以及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按时对栏目内容进行维护,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到细处。二是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规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三是坚持外部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无法满足社会和公众的多方面需求。二是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效率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类政务公开通报文件,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有效搭建社会公众了解发改工作的互动平台,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公开流程指导,常态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高质。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准确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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