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5-01-17 访问量: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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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抓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更好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1条,其中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86条(部门动态40条,公告公示信息5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81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6条,产品质量安全信息2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行政处罚许可结果信息41条等);“同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26条;行政执法平台和宁夏十公示系统处理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27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监管岗、综合执法大队、各所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确认公开属性,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对各项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情况、依法行政等各类程序均及时予以公开,保证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一是依托同心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形式,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扎实开展宣传,用活“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以“法治宣传”为契机,加大行政执法单位的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全方位了解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工作,获得了各界代表的一致好评,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各监管岗、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紧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规范发布相关工作动态信息,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今年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未打造出新亮点。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还不够。

(二)具体改进措施。2025年,县市监局将继续按照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规范地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积极探索,做出亮点。二是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积极主动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最新的工作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规范调整到位,防止工作疏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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