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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丁塘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丁塘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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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丁塘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丁塘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丁塘镇依托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平台和公示栏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66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涉及5个领域36条信息(乡镇动态30条、乡村振兴领域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481条;政务公示栏公开信息145条(主要涉及城乡低保发放、民政救灾资金、乡村振兴、临时救助资金、危窑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全面建设高质量政务服务专区,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力求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结合丁塘镇实际工作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理责任,遵循相关工作人员拟稿,综合办公室主任审稿,主要领导审签的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导向关、质量关。二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分类落实公开,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了拓展互动交流的方式,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丁塘镇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宣传栏、信息公告栏等。为方便政务信息共享,实现基层公开、便民服务、群众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载体的建设工作,为百姓提供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拓宽评议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同心丁塘”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平台以及举报信箱等渠道,鼓励引导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二是积极配合检查和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奖惩机制,为持续巩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力度不够。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按照《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示公开城乡低保发放、民政救灾资金、乡村振兴、临时救助资金、危窑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等信息。公布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时,采取信息脱敏处理,切实保护公民隐私。二是政策发布推送方面。丁塘镇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以图文解读、动漫视频、简明问答等形式的政策性文件。三是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方面。我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做到电话有人接听、邮件有人答复,确保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同时做好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日常维护。四是夯实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基石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填写《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核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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