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乡镇
同心县石狮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石狮开发区管委会 发表日期:2024-01-18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石狮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石狮开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紧扣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让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问得清、看得懂”,着力打造政务公开新品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石狮开发区主要依托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制度,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全力打造权威性和全面性信息发布平台。2023度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3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3条,乡镇动态信息20条);通过微信政务新媒体发布社会救助信息14条;产业扶持项目信息1条;简报信息9条;通过委村两级公示栏公开信息176条,主要涉及救助结果、产业补贴、涉农补贴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石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和管理,要求按照“三校三审”制度,对发布信息公开属性认定、脱密情况、内容格式、统计数据、个人信息等方面严格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周至少一次的频率更新,提高本单位自制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聚焦社会群众关注重点,做到及时回应关切群众需求。

(四)平台运行情况。为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坚持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石狮开发区信息”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各类信息,加强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自制、内容审核、主要领导复核和审核表归档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发布每一关;二是定期进行自查自纠。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造成社会舆论;三是推进政府信息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下发的微信平台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检测报告和政务公开通报,主动认领问题,按照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在出现,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公开栏目未发布信息;二是政务新媒体转载信息审核不严格,自制信息发布数量少;三是村务公开栏机制不健全、不完善。

下一步,为全力打造全面性、权威性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基层群体及时获悉政府政策信息:一是组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参加业务组织培训会,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明确撰稿人责任,严把信息第一关,对转载信息和自制信息内容进行筛查,确保内容上不出现敏感词汇、涉密信息、错别字等情况,保证信息内容质量过关,同时,要围绕单位和村级各类事项,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定时撰写信息简报,提供信息素材,丰富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为广大群体展现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功能齐全的信息平台;三是对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政务工作人员熟悉村务公开栏事项和各项工作开展流程,掌握相关小程序操作程序,并由石狮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村务政务培训会,动员村级政务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村务公开栏制度,从而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落实《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领域,根据单位实际,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民生服务中心积极对接,收集项目建设、社会救助、产业补助、外出务工、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建设、救助结果、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发布各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产业补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低保信息,同时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积极对接其他办公室和村部,收集简报信息,并由综合办公室严格审核,及时在乡镇动态栏目发布。二是落实强化政策发布推送方面。建立委村两级政策推送机制,通过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方式和村级公示栏发布惠民政策,同时围绕群众聚焦领域,选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性文件,以图文、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方式和模板,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不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逐步提高本单位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落实细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方面。为畅通投诉渠道,确保群众利益,持续做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诉求平台管理工作,第一时间接收和反馈信息,按照单位收文程序,及时交由领导审阅,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有针对性的回复群众诉求。四是落实优化基础夯实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基石方面。为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展开,按照政策要求,配备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要求专职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掌握政策规定,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做好日常信息平台管理和维稳工作,严格把关信息内容和质量,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