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统计局 发表日期:2024-01-24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统计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布统计热点信息数据。2023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统计数据1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分析4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规定时间之内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严格信息源头管理,落实信息发布流程和发布审核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扎实做好“三审三校”工作。

(四)平台运行情况

我局以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信息公开渠道,立足统计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认真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等信息。

(五)监督管理情况

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内容审查,层层核实和把关,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及时落实问题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全面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监督,针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本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结合统计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发布等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贯穿于统计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着重深化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关切。二是印发《统计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心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53-802507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