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民政局 发表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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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同心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公开保障对象相关情况,使社会各界知情、参与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58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4条,其中在“部门动态”专栏公开工作信息13篇;在“养老服务”专栏公开政策文件2篇、工作信息12篇;在“社会救助”专栏公开政策文件7篇、救助结果75篇。其他公示公告5篇;通过县民政局公开信息109条;通过线下公示栏公开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项,已按时规范答复,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专干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年检、年度预决算报告等信息。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2023年,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均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运行情况。我局主要依托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心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线下公示栏等平台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2023年,共收到各类渠道等平台网民投诉、求助、咨询类信息共239篇,按时签收率为100%,答复满意率为100%。

(五)监督管理情况。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安排专人通过日常人工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原则,同时配合政务公开办公室利用相关网站监测平台做好监测工作,提高网站信息纠错能力。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考核,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三是发放《同心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表》等,使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监督。2023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内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梳理民政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一是扎实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同心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同心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信息结果》。二是持续聚焦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设施布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重点民生领域体系建设,及时上传区市县政策文件,并加大解读、宣传力度。三是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等部门预决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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