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4-01-18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市场监管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优服务,增强市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1条,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151条;通过“同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48条;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和宁夏十公示系统处理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213条。其中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中部门动态25条,公告公示信息1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3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7条,产品质量安全信息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行政处罚许可结果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三校三审”原则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县局法制科对信息内容能否公开进行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我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同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同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及线下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定期开展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清理整合工作,遵循集约节约原则,及时清理整合功能重复、用户关注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三是创新信息发布形式,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解决群众对于政策理解困难问题,要求相关科室制作关于政策解读PPT“一图读懂”,图文并茂剖析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按时发布各类信息,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确保需要公开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公开。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行政强制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策的把握不够准确、公开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问责机制不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划分与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内容,切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继续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实行首要问责制,做到有问必答,坚决杜绝搪塞行为。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对通过政务公开发现的问题或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示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数、第三届吴忠早茶美食文化节暨首届同心特色美食文化节、“同心好吃头”经典特色美食展演活动等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信息。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我局汇总预决算信息。二是强化政策发布推行政策多元解读,制作一图读懂PPT对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执行标准、注意事项、享受条件及专业词汇等进行详细解读。对市场各类主体注册政策等进行公示,主要有政策重点、政策红利、政策兑现等内容。三是细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政民互动平台办理工作制度,规范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是优化基础夯实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基石,不断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定期开展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 ,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