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公安局 发表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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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安保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强基层、打基础”为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警务创新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将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予以展示,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2条,主要涉及部门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借助互联网和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如交管12123、“宁警通”等APP移动终端,简化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了解政务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平安同心”、“同心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633余条,抖音、快手、“同心警事”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视频90余条,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发布15篇,人民公安报发布3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流转审批,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二是强化各警种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指导,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意见征询,有效确保答复条款适用正确。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按时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及时调整管理部门,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全年修改错别字等信息10余条。

(四)平台运行情况。同心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托门户网站,联动“平安同心”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以及“同心警事”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公众平台,深度选取有代表性、广泛性、共情性的事例、人物进行宣传引导,如社区警务类、打击破案类、“365×24小时”政务服务类等关乎社情民意的典型案例。坚持“1+N”宣传模式,以文字、视频宣传为一个重点,“N”种来源的网络用户为扩大面,创新宣传理念,紧跟时事,用接地气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模式,“线上线下”同步为群众中宣传最新最热的安全知识。选派专职宣传民警每日更新平台文字及视频内容,同步收集网民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平台用户提出的有关政务服务类问题,并提出最便利的解决办法,用户满意度为99%。

(五)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县局考核办年度考核中,对工作完成不力的,将根据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9

行政强制

7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4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存在的问题依然明显,主要表现为:各部门、各警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参差不齐,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负责政务公开的部门与各室、大队、所等业务部门积极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运营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提升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三是进一步理顺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在持续巩固工作成果的同时,不断加强交流协作,进一步强化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抓牢组织推动,部署安排到位。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分析研究具体内容及贯彻举措。对照工作要点,逐项分解细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日常考核评估中的短板弱项,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公安接处警和案件办理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效果等方面,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闭环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目标、实举措、保效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抓实重点任务,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宣传推广力度,依托警企恳谈会等渠道,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持续抓好户籍管理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落实,细化公开标准,明确考评内容指标,做好季度测评,有效解决公开随意性大、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打造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转办、审批、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模式,建立“疑难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三是抓严日常监督,问题整改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抓紧抓实测评通报问题整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举一反三,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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