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水务局 发表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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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信息审查,立足自身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利类政府信息的权力,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50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20条信息,(行政许可结果公开43条;部门预、决算1条;行政处罚1条;机构职能1条;公示公告3条;部门动态24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条;民意征集2条;民意征集反馈1条;重大建设项目30条;河湖管护直通车1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30条;通过其他方式(新闻媒体、公示栏、LED大屏等等)公开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实行信息“三审三校”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和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企业秘密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同时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逐字筛选,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四)平台运行情况。一是继续拓展网络宣传,在同心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客户端及时发布水利信息,大力宣传治水成效,确保公众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水利工作情况,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能力。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安排专人负责规范专栏设置和内容更新。三是对我局进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监督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把政务公开作为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的批评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6.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方便公众获取水务局政务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水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加强对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利业务内容更新,增强服务功能。三是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同心县水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强化政策发布推送。及时制定政策文件一图读懂,完成“政策公开讲”任务,深度解读文件、政策相关内容,提升解读质效。二是细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了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毫不动摇,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并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我县水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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