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发表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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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同心县科学技术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信息审查,规范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科技类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发布政府信息1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 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条、权责清单1条、公示公告2条、部门动态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对所公开内容按要求层层把关,“三审三校”后按程序公开。二是严格公开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第一时间公开。

(四)平台运行情况。

本年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网站栏目的优化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有效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积极稳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部门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定期公布政务公开信息。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2023年,同心县科学技术局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同心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由信息发布员填写《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审查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发。二是加强科技政策推送。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技政策进企业”等活动,走访企业宣传科技惠企政策14次,实现园区、企业科技政策“全覆盖”,兑现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240.7万元,受益企业11家,让更多企业充分享受到了科技创新政策“红利”;组织县域企业家参加科技厅举办的“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活动11期,共计培训企业负责人、科技项目负责人等334人次;组织举办2023年第二十六期“同心大讲堂”暨“企业家创新精神”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培训企业负责人、科技工作者150余人。三是规范日常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同心县科学技术局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存档;严格考核监督,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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