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6-00101 | 发文时间 | 2026-03-13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减灾第五批)绩效自评报告 | ||
按照《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心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减灾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农发〔2025〕276号)文件要求,我县完成了项目任务,现将项目绩效自评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减灾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12号)文件精神,安排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590万元,按照各乡镇受灾情况,以乡镇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其中:丁塘镇40万元、韦州镇50万元、河西镇30万元、下马关镇70万元、预旺镇90万元、王团镇50万元、田老庄乡40万元、马高庄乡60万元、张家塬乡70万元、兴隆乡40万元、石狮开发区40万元、豫海镇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主要支持粮食和瓜菜生产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抗旱浇水,喷施抗旱剂(含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磷酸二氢钾、腐殖酸水溶肥、氨基酸水溶肥等),购买肥料、种子(种苗)、农膜、农药,以及必要的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农业生产设施修复、生物防治、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预算的通》(宁财(农)指标(2025)386号)文件,下达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59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100%。其中支付:丁塘镇40万元、韦州镇 50万元、河西镇30万元、下马关镇70万元、预旺镇90万元、王团镇 50万元、田老庄乡40万元、马高庄乡60万元、张家塬乡70万元、兴隆乡40万元、石狮开发区40万元、豫海镇10万元,资金支出比例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各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97号)有关要求执行。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报账制度,完善报账手续,注重单据的合法性和附件的完整性,并实行多级审核。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前期准备。根据乡镇实际受灾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同心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减灾第五批)实施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各乡镇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任务的落实,做好粮食和瓜菜抗旱保苗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资料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2.组织过程。明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的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确保救灾资金安全有效发放,发挥救灾补贴资金作用。
3.分析评价。各乡镇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公开、公正、透明,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成工作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乡镇实际受灾情况积极开展粮食和瓜菜抗旱保苗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并认真做好任务的落实。其中:采购发放复合肥、磷酸二铵、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菌剂、生物菌肥、叶面肥等共计1489.553吨;玉米种子1.4575吨;农田沟渠疏浚12000米,农业生产设施棉被更换4000平方米4座;设施温棚提供抗旱浇水154座,支持农作物防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面积10.099万亩、设施温棚1184栋,涉及12个乡镇74个行政村,受益农户13879户、受益人口50502人。
(2)质量指标。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100%。
(3)时效指标。救灾资金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达到80%以上。
(4)成本指标。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控制在预算价格内,不超过市场价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受灾地区农作物因灾损失减少,提升了各乡镇灾后生产能力的恢复,成效显著。
(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通过肥料、种子等物资采购发放,农田沟渠疏浚,农业生产设施棉被更换,设施温棚抗旱浇水等防灾措施的落实,支持农作物防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涉及12个乡镇74个行政村,受益农户13879户、受益人口50502人。有效的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稳定了农民生产收益。
(3)可持续影响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技术指导、现场示范等方式,向农户普及灾害应对知识,农民防灾减灾意识持续提升,主动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无问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农业农村局对自评结果在同心政府网进行公示,并与下年度资金挂钩,对执行好的乡镇增加下年度资金;对执行不到位,资金支出违规者,减少下年度资金安排。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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