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6-00079 | 发文时间 | 2026-03-06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经过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440337.27亩,其中:水地面积391376.77亩,旱地面积1048960.51亩,补贴涉及12个乡镇,142个行政村,59473户、受益人口237221人。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垦农场农工)。
(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同心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5]31号),按照方案要求:一是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二是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三是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三)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兑付于当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资金兑付。
(四)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补贴标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标准为: 水地每亩补贴75元、旱地每亩补贴34元。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将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补贴资金采取现金补贴方式,代理银行根据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个人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
2.资金兑付。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文件,下达我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490万元,统筹使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85号)结余资金117914.55元,共计6501.79万元,补贴标准为水地每亩补贴75元、旱地每亩补贴34元。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65017914.55元,补贴面积1440337.27亩,其中:水地面积391376.77亩,补贴资金 29353257.38元;旱地面积1048960.51亩,补贴资金35664657.17 元,资金兑付率100%。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补贴,减少中间环节,直达受益对象。
(五)效益指标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拥有耕地农民收入增加。
2.社会效益指标。维护了农业生产稳定,耕地数量不减少。
3.生态效益指标。没有发生秸秆露天焚烧情况。
4.可持续影响指标。耕地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明显提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通过充分调研讨论,制定了《同心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管理评估体系,落实重点工作指标任务,收集整理评价依据。2025年11月,我县对照绩效目标逐项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
三、综合评价结论
同心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分数为98分,等级优。
四、项目效果评价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同心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落实好补贴政策。
(二)健全档案资料。建立了独立的项目管理档案,项目资金使用分类记账管理,有明确的档案管理人员。
(三)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宣传彩页、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传播政策要点,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结合农技推广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走访宣传,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明白纸”1000余份,确保农户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累计解答群众疑问30余次,确保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与数据比对,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发放流程,普遍建立“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抽查”的多级审核机制,并执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制度;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发放的公正性,从源头上减少了错发、漏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
(五)群众满意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提升了农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农户满意率达96%。
五、绩效目标偏差原因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存在死角。尽管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但仍有部分偏远地区或特殊群体对政策了解不够全面。部分农户对“耕地地力保护”的理解仍停留在“种植补贴”层面,对于补贴与耕地保护责任之间的关联认识不足。
2. 面积核实难度较大。耕地面积的精准核实是补贴公平发放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非农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耕地面积处于动态变化中,核实工作量大且难度高。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流转耕地的补贴对象认定和面积核实面临新挑战。发放过程中发现个别农户信息核验有误,发放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策略,确保政策信息精准直达每位农户。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使其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和执行标准,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农户疑问。引导农民采取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等保护措施,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2.优化面积核实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精准的耕地面积核实机制,提高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指导乡镇村建立耕地面积动态更新机制,对于土地整治、建设占用、灾毁等造成的耕地面积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更新,确保补贴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一致。明确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补贴对象认定规则,引导流转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补贴收益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3.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完善"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库,加强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的核验与更新,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发放失败。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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