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6-00161 | 发文时间 | 2026-05-26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 ||
现将同心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就目标任务、扶持产业及补助标准、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项目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同心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
(二)项目管理单位: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全县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2个乡镇(开发区)所辖行政村
一、目标任务
项目扶持全县15001户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719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包括2026年1月1日以来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种养业。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扶持产业及补助标准
按照“扶持标准确定,发展项目自选,能发展什么产业就鼓励发展什么产业”的原则,继续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脱贫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扶持产业包括种植业的马铃薯、小杂粮(大豆除外)、西瓜、红葱、黄花菜、枸杞、中药材、油料、玉米等,养殖业的牛、羊、猪、鸡、驴、鹿、蜜蜂、鹌鹑、鸽子、鸭、鹅、兔子等。各产业补助以不超过下列标准为原则。
(一)养殖业。牛、驴、鹿、骆驼每头补助2000元,羊、猪每只(头)补助300元,蜜蜂每箱补助500元,规模在100只以上的鸡、鹌鹑、鸽子、鸭、鹅、兔子每只补助6元。
(二)种植业。马铃薯、小杂粮(大豆除外)、西瓜、红葱、黄花菜、枸杞、中药材、油料、玉米每亩补助1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行政村将同心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并根据本方案结合各村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落实致富增收产业并组织农户实施。
(二)项目验收公示。由乡镇、行政村同步进行验收,根据乡镇验收合格的花名册抽取20%农户开展县级抽验,验收结果公示10天,各行政村在公示栏、乡镇和县级在线上平台公示。
(三)兑付补助资金。公示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将资金兑付表以及申请兑付资金报告(一式两份)、资金兑付花名册和乡村两级公示公告资料、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等资料由乡镇(开发区)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审核(原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项目实施内容由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补到户。
(四)开展项目总结。各乡镇(开发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将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乡镇验收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
(一)完成时限:6月底前资金兑付率达到50%,10月底前资金兑付率达到90%。
(二)责任主体:各乡镇(开发区),村“两委”。
(三)责任人: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五、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全部使用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按照实际发展特色产业的农户数量落实补助政策,结余资金及时上交县财政,资金不足时申请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方案时限要求,定时间、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农户户籍地与发展种养业所在地分离的,实行属地乡镇配合户籍乡镇验收原则,由户籍地乡镇组织实施和兑付补助资金。
(二)严格制度,安全运行。一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发〔2026〕10号)的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二是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先实施、后验收、再兑补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乡村验收,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三是项目和资金都要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项目财务收支接受上级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五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全部采取“一卡通”方式直补到户,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2026年常态化帮扶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工作启动后,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农时季节严格按照标准及时逐项检查验收。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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