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8/2025-00118 发文时间 2025-12-16
发布机构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闽宁协作工作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完成2025东西部协作工作任务根据同心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529号)文件精神,实施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一、总体情况

同心县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和民族风情资源,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可以将当地独特的文化元素进行集中展示和整合,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增加旅游收入,带动餐饮、住宿、购物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产业的繁荣。项目的建设将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吸引各类商家入驻,如特色小吃店、手工艺品店、民俗文化体验店等,形成商业集聚效应,提升商业氛围和活力,促进商品的流通和销售,增加就业机会和居民收入,推动当地商业的繁荣发展。可以与当地的农业、工业等产业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例如将当地的农产品加工成特色旅游商品在风情街销售,或者利用工业企业的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相关的创意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同心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529号)下达的7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入口主题艺术装置9.6万、闽宁文化耐侯钢文化地刻3.5万、闽宁里文创商户225.2万、石榴籽艺术雕塑3.8万、民族团结景墙9.48万、闽宁文化故事图框12.28万、恐龙化石骨架12.75万、同心圆构架32.7万、农产品展示装置33.29万、其他设施32.49万、文创舞台213.71万、小舞台20.37万、变电站31.06万、配套设施工程79.32万等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同心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529号)、同心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间宁协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同财(农)指标20254号)安排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73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工程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支出资金674.53万元,支付率9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情况合理支付各笔款项。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优化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功能布局,增加文化活动种类和频率,满足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打造集产业引进、文化展示、艺术表演、文创开发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交流平台,通过闽宁文化交流文商综合体全方位集中呈现两地文化资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善市场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功能。设置入口主题艺术装置1个、闽宁文化耐侯钢文化地刻16个、闽宁里文创商户30家、石榴籽艺术雕塑1个、民族团结景墙1个、闽宁文化故事图框70米、恐龙化石骨架展示区、同心圆构架、农特产品展示装置1处、文创舞台1处、小舞台1处、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工及时率≥95%。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同心县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和民族风情资源,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可以将当地独特的文化元素进行集中展示和整合,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增加旅游收入,带动餐饮、住宿、购物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产业的繁荣。

带动商业繁荣:风情街的建设将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吸引各类商家入驻,如特色小吃店、手工艺品店、民俗文化体验店等,形成商业集聚效应,提升商业氛围和活力,促进商品的流通和销售,增加就业机会和居民收入,推动当地商业的繁荣发展。

2)社会效益

提升城市形象: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可以打造一个具有特色和魅力的城市街区,提升同心县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美观、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促进民族团结:风情街的建设将为不同民族的人们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动的平台,通过共同参与和体验民族文化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友谊和团结,促进民族融合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街区。

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为当地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居民可以在这里品尝美食、欣赏表演、参与文化活动等,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满意度指标:受益满意度≥90%。

附件:同心县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5年11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