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758 发文时间 2022-07-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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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打好安全稳定保底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区市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自7月中旬至11月底在我县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认真落实国务院、区市县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时时放不下的安全责任感,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控压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耀文

副组长:马京生

成  员:杨  东、  张立东、  顾勇、  康翠莲、  贺志宇、田飞斌、李伟虎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采取明察暗访与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融合,重点对我县各化工企业和加油站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对标对表进行抽查,对各企业执行制度规程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

重点对各加油站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各化工企业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生产装置安全运行状态,高危作业管控情况,应急准备情况,专业技术团队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自动化装备投用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整改;停产整改企业隐患销号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二)推动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和自动化改造落实到位。以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为目标,开展企业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密集场所搬迁和仪表联锁、紧急切断等自动化控制功能方面问题“清零”。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为核心,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面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

(三)加强泄漏风险管控。排查企业泄漏风险管控情况,严防企业发生泄漏事故。重点排查内容:企业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情况,化工设备逸散性泄漏检测及维修情况,化工装置源设备泄漏管理及泄漏防护管理情况,工艺操作规程、开停车和设备检修规程执行情况,泄漏管理培训情况,泄漏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化工装置泄漏报警系统管理情况,建立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物资准备及应急演练情况。

(四)严控特殊作业风险。开展特殊作业执法,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查补企业操作规程漏洞,坚决杜绝操作失误引发事故。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是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作业票证要求是否一致;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监护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等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作业资格;

3、作业现场是否配备完好可靠的应急救援器材,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特殊作业票证是否符合规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多种作业的是否并联审批;

5、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辨识是否全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6、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分析间隔时间是否符合规定;高处作业是否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安全绳悬挂是否规范、监护人员履职是否到位;            

7、作业监护人员是否熟悉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是否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8、特殊作业完成后是否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并签字验收;

9、企业是否落实特殊时段动火作业升级管理规定。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制订同心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企业对照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抓好隐患整改。

(二)集中督查检查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在各企业全面摸排、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指导督促企业从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抓好整治。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坚决依法采取措施或予以关闭取缔。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百日专项整治经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着眼于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从严从紧从快集中攻坚。以睡觉也要睁眼、瞪大眼睛排查的状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扎实推进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要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统筹推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抓出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本方案下发后各企业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排查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工作滞后的环节,要及时跟进措施,确保销号挂账,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企业内部,切实提高整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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