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6-001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 责任部门: |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市监局、团委、城投公司:
《同心县提振消费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提振消费十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精准施策提振消费活力、提质扩容壮大消费市场、全面激活释放消费潜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促进就业创业增收。一是加强与区内外用工密集地区、园区对接,积极拓岗稳岗,加大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0万人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以上,提升培训与产业适配度。实施创业培训120人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发放1.5亿元。实施“分类培训+梯度培育+实地学习”模式,培养电子商务技能型、实操型人才200人次,培育优秀学员就业创业代表20人。三是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精准帮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兜牢就业底线。(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稳量提质大宗消费。一是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释放汽车、家电和数码产品消费潜力,切实稳定消费基本盘。落实区市阶段性乘用车购新补贴政策,发放阶段性乘用车(含二手车)购新补贴消费券,1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4000元、20万元以上(含)补贴6000元。实施阶段性家电、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发放满2000元减200元,满3000元减300元的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满3000元减400元、满4000元减500元、满5000元减600元的家电消费券。二是探索实行“有奖发票”,接连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家居等需求,凭发票抽取不同类型消费券,实现协同消费。三是积极融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更新设施设备,聚焦重点节日、特定时段,推行“24小时不打烊”和“定点折扣”(即商家提供定点享受定额折扣优惠)营业模式,激发“夜间经济”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
三、扩规升级商品消费。一是精准化、分众化实施“券动生活”促消行动,通过“线上领券+线下核销”模式,发放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的餐饮、百货、农特产品消费券,同步发放70元代100元、140元代200元、210元代300元通兑团购代金券,引导商户叠加让利,进一步提升消费杠杆效应。二是探索实行“票根经济”,串联住宿、餐饮、商超、百货等场景,凭票根领取优惠券,实现联动消费。三是实施成品油数字化监管试点项目建设,引导加油站升级拓展加气、充电、清洗以及零售等非油业务,线上发放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成品油及零售消费券,切实提升油品、商品及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融合提升消费场景。一是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民生导向、利企惠民、上下联动”原则,结合闽宁协作30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庆祝活动,聚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黄金消费时间节点,策划举办惠民年货节、美食文化节等促消费活动15余场次,持续举办西北花儿歌会、乡村旅游大集、罗山东麓山地自行车赛等文旅体融合活动30余场次,全力打造“美食+商贸+文化+旅游”消费盛会。二是优化营利性演出、体育赛事、大型群众活动审批流程,节假日期间公共停车场免费开放,景区和大型活动周边实行弹性交通管制,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三是采取“农业+文旅+商贸”推广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亚等重点城市开展宁夏同心旱塬牛肉品牌推介暨农特产品展销会14余场次,推广同心农特产品。四是对商贸经营主体自主开展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下乡、节庆促销、线上推广等各类促消费活动,按活动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单场活动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2次,累计支持活动总场次不超过10场。(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城投公司)
五、挖掘培育消费增量。一是大力发展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规模升级,促进服务业经营主体专业化发展(主辅分离)、入规上限、上规模经营等,力争新增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企业1家、限上企业4家,不断壮大经营主体。二是实施农特产品消费帮扶项目,进一步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上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六、规范优化消费行为。一是指导超市、商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推行绿色餐饮,倡导“光盘行动”,鼓励餐饮企业提供小份菜、半份菜等个性化服务,使用环保餐具和可降解打包盒。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高效处理消费投诉,降低维权成本。强化餐饮价格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价格欺诈等问题,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欺客宰客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金融机构丰富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汽车、家电、家装、餐饮、百货、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贷服务力度,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七、引进扩容首发首店。一是积极落实区市首店经济、首发经济、首秀活动支持政策,坚持“引进来”与“育本土”相结合、“提能级”与“拓场景”相促进,不断激活消费市场、提升商业能级、打造区域消费中心。二是对举办的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按实际发生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等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活动最高补贴5万元,同一品牌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八、激发活跃青春经济。一是设置“Z时代”青年专属消费券,通过“精准投放、场景适配、社交裂变、叠加赋能”的方式,撬动青年消费杠杆,促进Z时代群体在潮玩美食、文旅休闲、运动健康、国潮文创、数码智能五大领域消费,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青年消费IP。二是挖掘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国潮文创产品,在红军西征纪念园等景区周边,引进文创市集、非遗体验、地方美食、新茶饮、潮玩等青年喜爱新业态,打造“文旅+青年消费”融合发展场景。三是引导商贸经营主体打破标准化、同质化商品供给模式,针对青年消费特点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时尚化商品和服务,经营模式从“卖商品”向“卖体验”转变,对开发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20%的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团县委)
九、创新增效服务消费。一是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充分发挥农业大棚、玫瑰园等特色农业景点资源优势,以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文、娱”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有机膳食、田园体验、瓜果采摘和“农家乐”住宿等新业态,形成养、疗、研、学、乐产业体系,促使旅游资源、富硒产品与健康养老深度交融。二是鼓励居民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加大智慧医疗应用示范支持力度,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支持运用网络电商、线上交易平台创造新兴家庭服务购买模式,探索建立家庭服务云平台,配套终端使用APP和小程序等,促进社区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三是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做好节假日安排,持续释放文旅、赛事、餐饮、康养等服务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乡镇〕
十、丰富品质电商供给。一是增强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闽宁同心电商创业园等中枢带动作用,围绕农产品网销提质,线上开设店铺、拓展直播带货业务,打造旱塬牛肉、滩羊肉、枸杞、圆枣、红葱、小杂粮等专精特新农产品网销品牌。二是深化“数商兴农”行动,策划开展“618”电商嗨购节、“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季、直播带货大赛等活动,推动线上引流、线下成交、农旅融合,全面释放网络消费新潜力。三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档升级100个镇村电商服务站与村级快递网点,切实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乡镇〕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区、市、县同一类型扶持政策申报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政策实施期间,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