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6-000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 责任部门: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部分优化调整内容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为推动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持续加力,做好逆周期适应性调控,稳定畜牧产业基础,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目标任务
以稳定畜牧业产能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畜禽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精深加工能力,2025年全县肉牛、滩羊、家禽、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20万头、263万只、189万羽、2.5万头;2026年肉牛、滩羊、家禽、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22万头、265万只、200万羽、3万头,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6.5亿元左右,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养殖
1.肉牛补栏。实施肉牛产业扩规提质行动,新增补栏肉牛2万头,对一般农户、经营主体从县外引购架子牛、能繁母牛,每头补贴资金500元,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2.滩羊补栏。实施滩羊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新增补栏滩羊7.4万只,一般农户新增补栏滩羊(绒山羊)达到30只以上、经营主体新增补栏滩羊(绒山羊)达到300只以上,每只补贴资金50元,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3.家禽补栏。实施家禽产业优化增量行动,新增补栏家禽100万羽,对一般农户、经营主体补栏肉鸡或蛋鸡达到1000羽,每羽补贴1元,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4.能繁母猪补贴。实施生猪产业稳定母畜行动,一般农户、经营主体养殖母猪,存栏1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500元,全县补贴能繁母猪600头,每户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育种
1.肉牛繁育犊牛。引导养殖户购进良种能繁母畜,大力推广良种扩繁,稳固产业发展基础。
(1)对脱贫户、监测户养殖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产犊母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户最高补贴7头,全县补贴基础母牛10000头。
(2)对一般农户养殖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每头产犊母牛补贴500元,农户最高补贴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全县补贴基础母牛10000头。
2.肉牛良种繁育。引进优质种质资源,持续推进优质西门塔尔牛等品种改良,对良种肉牛冻精进行补贴,每年推广优质西门塔尔牛冻精3-4万支,改良肉牛1.5-2万头。
3.示范场(户)培育。稳步推进滩羊扩群增量,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提纯复壮滩羊种群质量,培育24家滩羊繁育示范场(户)(纯种母滩羊达到100只以上),每家补助资金4.5万元。
4.家庭牧场培育。支持家庭牧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养殖设备,发展规模养殖。培育15个肉牛养殖家庭牧场(存栏达到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13个滩羊家庭牧场(存栏达到300只以上,其中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每个家庭牧场补助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饲草料
1.饲草种植。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努力实现县域内草畜平衡,建设人工牧草生产基地3万亩,改造提升高效饲草生产基地3万亩,优质牧草品种选育及地区适应性试验示范推广1000亩,改造提升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便民服务中心10个,扩建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3个。
2.饲草料补贴。对脱贫户、监测户养殖牛、羊、猪,按照牛、羊、猪的存栏数量进行定额补贴。对存栏牛2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头,每头补贴500元;存栏羊20只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只,每只补贴100元;存栏猪20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头,每头补贴10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精深加工
新建同心县牛羊屠宰厂,进一步健全肉牛、滩羊产业链,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构建品种认证、健康养殖、精深加工等标准化生产经营体系。实现日屠宰加工牛200头、羊2000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石狮开发区)
(五)销售
持续建立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同心牛羊交易市场,开拓“同心牛肉”终端市场,支持经营主体在福建、广东等区外大中城市建设同心牛肉直销店50家,每家补贴资金10万元;每年度在全国大中城市举办农特产品推介会10场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六)粪污处理
提升全县粪污加工处理能力,实施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粪污收集处理网点15个,改扩建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5家,新建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1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开发区>)
三、实施期限
本政策措施所涉奖补内容的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严格按照政策措施要求,全力推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项目时效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节点,推动项目精准、高效实施,认真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政策指导、技术服务、监督检查、统筹协调、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各项支持政策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各乡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县财政筹措的畜禽补栏补贴项目资金,用完即止,不在另行追加资金。
(三)加强公示宣传。项目验收结果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四议两公开”程序,项目公示实行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10天内完成公示,按照实施农户数量的20%同步开展县级抽验工作,15天内完成资金兑付。
(四)加强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对全县养殖农户、经营主体、企业贷款用于发展畜禽养殖,分类予以贴息。保险公司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范畴及赔付标准,对符合政策的畜种及时进行理赔。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同心县关于支持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心县推进绒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规发〔2025〕2 号)中所附《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时废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