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5-001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 责任部门: | 同心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一、保留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同心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同心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