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5-0005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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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责任部门: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关于支持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心县推进绒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关于支持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为加快补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短板,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推动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3.5万亩以上,总产量突破33.7万吨;推动冷凉蔬菜、中药材、枸杞、油料作物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种植,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打造“同心冷凉蔬菜”“同心红葱”“同心银柴胡”等区域公用品牌,驱动种植业结构持续优化,推动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
二、政策措施
(一)做稳粮食安全
1.抢抓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发展机遇,实施玉米、小麦、杂粮等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完成水浇地春小麦种植2.2万亩,每亩补贴100元;建设800亩以上的小杂粮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2个,每个补贴10万元;建设1600亩以上的小杂粮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3个,每个补贴20万元。
2.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鼓励支持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全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1万亩,单种大豆4000亩。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每亩补贴300元。
3.实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提升耕地标准和质量。新建高效节水5.58万亩,耕地地力保护145万亩,盐碱地改良1000亩。
4.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加强农残膜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15万亩,每亩补贴30元;推广覆膜保墒增粮技术示范1万亩,每亩补贴45元。
5.实施农业绿色防控行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全面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水平提升。推广小麦“一喷三防”应用3.5万亩,每亩补贴2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做强设施农业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建现代设施农业大棚1079座,强化3112座大棚品种选育、技术指导、经营模式等服务,发展辣椒、番茄、人参果等果蔬1万亩。对2023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的设施大棚,前三年分别给予10000元/棚、6000元/棚、4000元/棚的种植补贴(受益人:脱贫户、监测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每个补贴50万元;推广冷凉蔬菜蚯蚓粪替代化肥应用600亩,每亩补贴500元。
(责任单位:豫海镇、河西镇、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王团镇、马高庄乡、兴隆乡、石狮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做优特色产业
鼓励“一乡一品”“一村一业”,做精做优特色种植业,结合资源禀赋和生产现状,鼓励发展红葱、中药材、枸杞等产业。
1.红葱
(1)育种基地。在下马关镇和预旺镇新建500亩“同心红葱”育苗基地2个,每亩补贴1000元。
(2)规模种植。鼓励红葱规模化种植,新种植红葱1万亩,每亩补贴70元,户均最高补贴10亩。
(3)品牌建设。注册同心红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补贴5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每个补助10万元;获得宁夏著名商标,每个补助5万元。
(4)红葱保险。按照50元/亩保费标准对新种植红葱进行承保,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补贴40%,县财政资金补贴40%。
(责任单位:下马关镇、预旺镇、王团镇、田老庄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中药材
(1)建设300亩以上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每个补贴20万元;推广中药材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800亩,每亩补贴500元。
(2)发展庭院中药材种植2000亩,每亩补贴200元,共补贴1500户;建设1000亩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1个、100亩中药材试验示范基地1个、购买中药材切片加工设备1套、中药材烘干设备2套。
(责任单位:预旺镇,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枸杞
新种植枸杞3300亩,对种植枸杞的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予以补助,每亩补贴1000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河西镇、下马关镇、王团镇)
三、实施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3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开发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政策宣传、项目落实、指导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持续深化行业部门、乡镇之间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促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遵守项目验收、公示公告制度,及时拨付、兑付资金,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避免资金延压、滞留或兑付不到位。
(三)加强技术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局要做好项目技术服务指导,加强高新技术示范推广,科技赋能种植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要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为推动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持续加力,做好逆周期适应性调控,稳定畜牧产业基础,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目标任务
以稳定畜牧业产能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畜禽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精深加工能力,2025年全县肉牛、滩羊、家禽、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20万头、263万只、189万羽、2.5万头;2026年肉牛、滩羊、家禽、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22万头、265万只、200万羽、3万头,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6.5亿元左右,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养殖
1.肉牛补栏。实施肉牛产业扩规提质行动,新增补栏肉牛2万头,对一般农户、经营主体从县外引购架子牛、能繁母牛,每头补贴资金500元,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2.滩羊补栏。实施滩羊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新增补栏滩羊7.4万只,一般农户、经营主体新增补栏滩羊存栏达到300只以上,每只补贴资金50元,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3.家禽补栏。实施家禽产业优化增量行动,新增补栏家禽100万羽,对一般农户、经营主体补栏肉鸡或蛋鸡达到1000羽,每羽补贴1元,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4.能繁母猪补贴。实施生猪产业稳定母畜行动,一般农户、经营主体养殖母猪,存栏1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500元,全县补贴能繁母猪600头,每户最高补贴资金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脱贫户、监测户享受衔接资金产业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育种
1.肉牛繁育犊牛。引导养殖户购进良种能繁母畜,大力推广良种扩繁,稳固产业发展基础。
(1)对脱贫户、监测户养殖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产犊母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户最高补贴7头,全县补贴基础母牛10000头。
(2)对一般农户养殖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每头产犊母牛补贴500元,农户最高补贴5000元,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全县补贴基础母牛10000头。
2.肉牛良种繁育。引进优质种质资源,持续推进优质西门塔尔牛等品种改良,对良种肉牛冻精进行补贴,每年推广优质西门塔尔牛冻精3-4万支,改良肉牛1.5-2万头。
3.示范场(户)培育。稳步推进滩羊扩群增量,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提纯复壮滩羊种群质量,培育24家滩羊繁育示范场(户)(纯种母滩羊达到100只以上),每家补助资金4.5万元。
4.家庭牧场培育。支持家庭牧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养殖设备,发展规模养殖。培育15个肉牛养殖家庭牧场(存栏达到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13个滩羊家庭牧场(存栏达到300只以上,其中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每个家庭牧场补助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饲草料
1.饲草种植。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努力实现县域内草畜平衡,建设人工牧草生产基地3万亩,改造提升高效饲草生产基地3万亩,优质牧草品种选育及地区适应性试验示范推广1000亩,改造提升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便民服务中心10个,扩建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3个。
2.饲草料补贴。对脱贫户、监测户养殖牛、羊、猪,按照牛、羊、猪的存栏数量进行定额补贴。对存栏牛2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头,每头补贴500元;存栏羊20只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只,每只补贴100元;存栏猪20头及以上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头,每头补贴100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精深加工
新建同心县牛羊屠宰厂,进一步健全肉牛、滩羊产业链,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构建品种认证、健康养殖、精深加工等标准化生产经营体系。实现日屠宰加工牛200头、羊2000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石狮开发区)
(五)销售
持续建立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同心牛羊交易市场,开拓“同心牛肉”终端市场,支持经营主体在福建、广东等区外大中城市建设同心牛肉直销店50家,每家补贴资金10万元;每年度在全国大中城市举办农特产品推介会10场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六)粪污处理
提升全县粪污加工处理能力,实施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粪污收集处理网点15个,改扩建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5家,新建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1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开发区>)
三、实施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13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严格按照政策措施要求,全力推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项目时效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节点,推动项目精准、高效实施,认真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政策指导、技术服务、监督检查、统筹协调、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各项支持政策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各乡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县财政筹措的畜禽补栏补贴项目资金,用完即止,不在另行追加资金。
(三)加强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对全县养殖农户、经营主体、企业贷款用于发展畜禽养殖,分类予以贴息。保险公司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范畴及赔付标准,对符合政策的畜种及时进行理赔。
同心县推进绒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同心县是全国羊绒集散地,具有养殖绒山羊的天然优势、地理环境和群众基础,为推动绒山羊产业化进程,提高养殖农户收益,构建长绒型绒山羊育种技术体系,提升绒山羊群体数量和质量,做大做优做强绒山羊产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绒山羊品种资源优势,以提高长绒型绒山羊良种生产性能、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长绒型绒山羊良种引进、繁育扩群为发展路径,引购优质良种绒山羊种公羊1000只,建设绒山羊养殖示范村50个,绒山羊良种繁育基地1个。全县绒山羊存栏量稳定在30万只左右,实现年产羊绒350吨,羊绒产值达到1亿元左右,年产山羊肉1500吨,羊肉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育种体系建设
1.支持良种繁育。按照绒山羊良种繁育场建设要求及技术标准,选育具有常年长绒性状绒山羊新品系核心群基础母羊500只,种公羊50只,建立封闭管理育种核心群1个,每年度为县内养殖农户推广良种绒山羊500只。(责任单位:县农投公司)
2.支持品种改良。建立同心县长绒型优质良种绒山羊杂交扩繁群,推进绒山羊开放式社会化联合育种。建设50个绒山羊养殖示范村,在每个行政村选择20户农户,每户选育能繁绒山羊30只以上,从优质良种绒山羊种公羊场调购绒山羊种公羊1只。按照绒山羊养殖、繁育、管理的技术路线,累计建立散养农户绒山羊杂交繁育小群1000个,示范带动农户发展绒山羊养殖。(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
(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引进国家绒毛用羊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高等院校教授、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本土技术人员,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队伍。研究本土化饲料来源,结合羊绒品质测定,改良和完善适合本地化高产绒山羊生长发育的饲草料配方1套。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全程负责绒山羊引种、选种、配种、疫病防治、疾病防控、精细化饲养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销售体系建设
1.羊绒销售。依托羊绒加工企业,发挥羊绒协会作用,促进羊绒流通市场高效运行,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搭建企业与农户直通的“桥梁”保证加工企业和饲养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全县羊绒全产业链紧密合作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工信商务局)
2.羊肉销售。加强山羊肉品牌建设和销售,推动实施精细化分割和冷链配送。积极开拓同心山羊肉及羊肉制品的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经营主体在福建、广东等区外大中城市开设同心羊肉品牌直销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政策措施
(一)贷款贴息。对全县贷款用于养殖的企业、经营主体、农户予以贴息,充分运用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引导未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在县域商业银行申请10万元以内贷款用于发展养殖,给予5万元以内市场报价基础利率(LPR)80%的贴息。支持引导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县域养殖户,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妇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以内,按照贷款实际利息的50%给予贴息。
(二)政策担保。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积极创新方法,加大支持力度,协同银行机构推广活体抵押贷款及整村授信贷款机制,提高贷款额度和担保抵押比例,适当延长贷款周期,盘活生物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保费补贴。完善保险政策,创新保险品类,提高保险额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养殖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对畜龄大于2月龄的绒山羊,每只保险赔付金额600元,按5%的保险费率,为每只绒山羊购买30元的政策性保险。
(四)财政补贴。对确定的绒山羊养殖示范村,选育的养殖示范户每户引购优质良种绒山羊种公羊1只,每只补贴资金2500元,对农户、经营主体新增补栏绒山羊存栏达到300只以上,每只补贴资金50元,最高补贴5000元。
四、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2025年6月1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13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绒山羊养殖示范村和示范户的推选工作,协调组织种公羊引进,全力推进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技术服务。引进农科院、科研机构或高校等技术团队,加强技术交流合作,跟踪做好全县绒山羊选购引种、疫病防控、疾病防治、精细化饲养等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安排支持绒山羊产业培育年度资金500万元,专款专用,用完即止,本年度不再另行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