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5-00058 发文时间 2025-05-14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办发〔2025〕2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同心县市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同心县市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市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市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加强县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同心农贸市场、清水湾农贸市场两个县城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围绕“整洁、有序、规范、标准”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城区农贸市场达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要求,并总结形以“城带郊、点面结合”模式逐步向城郊结合部及具备条件的乡镇市场延伸覆盖,构建“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制度化监管”的农贸市场治理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根枝同志任组长,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局、豫海镇及市场物业方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金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整治提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市场及周边垃圾乱堆、污水横流、废弃物等;严格实施公厕“即脏即洁”制度,下水道定期疏浚、垃圾桶密闭化管理,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加强防制病媒生物措施;经营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餐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活禽宰杀区封闭管理。

(二)经营秩序规范。清理占道经营、“以路为市”、流动摊贩乱摆乱放现象;“划行归市”分类分区经营,按蔬菜、肉类、水产、熟食等分类分区,统一标线划定摊位;清理商户私搭乱建(雨棚、遮阳伞、杂物堆放等),严禁阻碍通行。

(三)食品安全监管。整治未亮照经营、证照不齐或过期问题;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查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行为;整治熟食、酱菜摊位卫生不达标。

(四)实施改造项目。对同心县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摊点进行提升改造;修缮市场内道路、排水系统、消防通道等设施破损。配备无障碍卫生间等功能区;增设分类垃圾桶、无障碍设施、智能烟感报警装置等,着力解决摊位老旧,硬件条件差等问题。

(五)安全与秩序保障。消除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清理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确保交通秩序;严防整治期间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0日)

阶段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消除2个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占道经营泛滥、安全隐患突出等顽疾,初步实现市场环境整洁、经营秩序规范、安全设施完善的目标,确保市场及周边交通、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为后续系统性提升奠定基础。同步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长期坚持、高效联动监管格局。

各单位分工:

1.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联合市场监管局、豫海镇、市场物业开展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专项清理,责令限期整改。

2.公安局负责整治市场及周边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厉打击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清除农贸市场内的黑恶势力。

3.消防救援局负责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整治私拉乱接电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4.住建局修复市场道路、排水设施,增设分类垃圾桶;清扫公厕、市场周边路段(红军路<清水湾市场全段>;老农贸市场南门到桥头<银平东街>;老农贸市场北门到民生北街十字路口<长征街>;东顺路<老农贸市场路段>)。

5.豫海镇负责联合市场物业发放《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通过彩页、微信群等宣传整治要求;组织市场物业、商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引导配合。

6.市场物业负责及时清运市场垃圾,疏浚下水道,全面消除卫生死角,督促商户开展卫生大扫除,落实“门前三包”,规范摊位杂物堆放。对市场物业统筹不力或不配合的,由相关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强制关停。专班成员每日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二)规划改造阶段(5月20日-9月30日)

阶段目标:在集中整治成果基础上,系统推进市场硬件设施升级和管理标准优化,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从源头治理市场乱象。重点实施同心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摊点改造项目、市场周边停车位规划设置等。

各单位分工:

1.综合执法局负责争取项目资金对同心县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摊点进行提升改造。

2.住建局负责修缮市场道路、排水系统,增设分类垃圾桶、无障碍设施等,规范消防通道标识,安装智能烟感报警装置。

3.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在民生南街、东顺路等市场周边道路规划增设停车线,安装、使用违停抓拍系统。

4.市场监管局负责分批次组织商户学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法规,统一亮照标准、卫生操作规范等要求。

5.市场物业负责重新规划摊位布局,按“划行归市”原则划分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区域,加强步行街管理,严禁车辆随意进出、设摊经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并长期坚持)

阶段目标:通过常态化驻场监管与社会共治机制,巩固整治与规划成果,实现市场管理精细化、长效化,确保市场环境整洁、经营有序、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各单位分工:

1.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豫海镇等部门,实行“三班两运转”驻场制(早7点至晚7点无缝覆盖)。每日开展“三查三纠”(查占道经营、查垃圾乱堆、查证照缺失,纠不规范摆放、纠污水横流、纠噪音扰民);建立“红黄绿”问题整改单,黄色问题24小时内整改,红色问题启动多部门联合执法。

2.公安局负责常态化整治红军路(清水湾市场路段)、东顺路等市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3.市场物业负责在LED屏滚动播放整治成效、曝光“红黄绿”问题清单;建立“市场直通车”微信群,由专班人员实时解答商户咨询,推送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大喇叭”在市场早高峰循环播放市场文明公约等内容。

五、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局:实施同心县农贸市场水果、蔬菜安置点提升改造项目、治理市场占道经营、“以路为市”、流动摊贩、坐店经营商户私搭乱建(如雨棚、遮阳伞等)等乱象;督促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市场周边环卫设施加盖、垃圾桶(箱)外部干净、周边垃圾不落地,垃圾及废弃物及时收集清运;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市场内经营主体不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从业人员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开办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监管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对商品价格进行监测,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场内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公安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经营者和场内经营者做好市场秩序管理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和交通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在道路上乱停乱放车辆,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整治期间的治安工作,规范农贸市场周边车辆停放。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管道、井盖、防护栏等重点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修复破损设施。严格按照精细化作业标准对市场周边道路、公厕进行清扫保洁,同步加强垃圾收运工作。

(五)消防救援局:督促市场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备及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用情况,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及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整改隐患。

(六)豫海镇: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市场周边居民思想工作,及时处置阻碍整治行为,杜绝违法上访等现象的发生;配合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

(七)市场物业:负责市场内道路、护栏等设施维修维护;规范摊位布局,按商品类别分区经营,引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避免占道经营或乱摆乱放;提高清扫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频次;配合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每个市场存在的问题、逐个解决小问题,以达到解决大难题的效果。工作组要集中攻坚克难,逐个梳理每个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用“清单式”的工作方法彻底解决市场乱象问题。

(二)健全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区域安全生产风险分布情况,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开展针对性的预案演练,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要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又要及时把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农贸市场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城区农贸市场环境。

(三)促进社会共治,人人参与。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农贸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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