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3-00109 发文时间 2023-06-26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办发〔2023〕4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同心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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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同心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保障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我县土壤普查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全面摸清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部分未利用地土壤质量底数,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按照六个结合(坚持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与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样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和六个统一(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原则开展普查,实现对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

(三)目标任务

自治区土壤三普办下发同心县表层样点1605个(耕地1321个、园地105个、林地39个、草地140个)。表层样点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需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及化验测试,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形成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等数字化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

普查覆盖全县12个乡镇(开发区)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同时,重点对高标准农田、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退化耕地等区域的调查。

(二)普查内容

以校核与完善土壤分类系统和绘制数字土壤图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和生物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县土壤基础数据,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全县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查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系统完善全县土壤类型。

1.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成果为基 础,通过实地踏勘方式核实与补充土壤类型,完善土壤发生分类系统,并推进典型区域土壤系统分类。

2.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分析。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元素、重金属、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以及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3.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地形地貌、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4.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等基础数据,开展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5.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土壤利用类型数量、质量等数据。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普查成果汇交应用。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  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  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近40年全县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盐碱化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三、普查技术路线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国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3S技术、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和系统等资源,由同心县三普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支撑单位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的推进普查工作。

1.底图制作。收集整理我区土壤二普1:5万土壤图(土种图为主,部分地区为土属图)、国土三调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1231日)、1:10万地形图、1:1万全国行政区划图(国家、省、县、乡、村界)、地质图、气象资料等。样点分布图遥感影像图行政区划图,作为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底图。

2.样点校核。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和土壤三普工作底图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入样图斑、遥感影像等资料,在自治区三普办统一下发样点信息后,对同心县入样图斑土地利用属性和样点的可达性、典型性进行外业校核。

3.外业调查采样。根据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下发的布设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采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包括影响土壤成土因素的大气、地表特征、成图环境、水文地质、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程度。参照一般土壤普查技术规范,采集土壤表层混合样品、土壤剖面样品、土壤容重样品等。

4.内业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在国务院土壤普查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择优选择检测化验机构,按照统一的《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用)》中要求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进行样品流转保存和测试化验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及时开展样品检测,按时上报检测结果。化验项目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其检测参数也有区别。

土壤表层耕地园地测试化验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纳、交换性钾、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纳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硒、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等。

土壤表层林地草地测试化验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纳、交换性钾、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等。

5.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级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普查点位实行全过程数据填报,逐级审核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专题数据库。

6.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及专家线上线下质量控制;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检等手段;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并分级进行审核,阶段成果分段验收。作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对本地区的土壤普查成果质量及真实性负责。参与调查、测试与数据汇总等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

7.成果汇总。采用现代化统计方法等,对土壤形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文字成果,包括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质量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土壤退化与障碍因素专题报告、土壤适宜性评价专题报告、土壤利用分析专题报告、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专题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5月)

1.组织准备。启动土壤三普工作,成立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农技人员参与的专业队伍承担本县土壤普查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组建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专业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2.方案编制。根据自治区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同心县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及相关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建设、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经费保障等,于20235月底前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备案。

3.样点校核。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相关要求,20234月,对表层样点进行内业校核和确认。20235月,配合自治区普查办组织的专家、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对同心县剖面样点进行内业校核和实地复核。

4.物资准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据采集终端和数据存储、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督促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与国家平台配套的数据采集终端设备、外业调查采样装备、土壤样品制备、检测、保存等场所和仪器设备以及成果汇总所需软件等。于6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确定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表层土壤样品制备及检测化验、县级成果编制队伍。

5.技术准备。20235月组织县级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技术培训及理论考核。根据县级招标工作进展,对服务单位集中开展技术培训、实训指导及实操考核。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对参加培训通过考核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发放证书。

(二)组织实施(2023年6月-2024年12月)

根据自治区土壤普查办下达同心县三普工作平台样点任务,按照实施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形成县级土壤普查数据、文字、图件等成果。其中,2023年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2024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三)成果汇交及验收(2025年)

1.成果汇交。2024年下半年,完成同心县土壤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同心县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果。

2.成果验收。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自治区级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数据库等成果。完成全县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的数字化制图,完成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普查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同心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督促和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杨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等事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培训等。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明确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第三方作业单位招标、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及国土调查现状地类数据的对接、普查地图及样点校核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开展林地、草地、园地土壤普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负责提供土壤污染详查等相关数据。水务局负责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各乡镇负责普查样点临时占地协调、青苗补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范,加强普查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明确普查成果格式要求。采用先进设备,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土壤普查工作的软、硬件,全面提升普查质量。与自治区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及时解决土壤普查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参与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制定及成果汇总等。组织培训,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的普查队伍体系建设。

(四)强化经费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1068万元,其中:内、外业业务委托招标采购费用1065万元,用于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建设、图件制作等工作县级普查工作经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人员外业现场质控交通、下乡差旅,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宣传资料印刷等费用。以上普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并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审计。县财政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利用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的重要性认识。同步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做好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工作,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普查数据不得用于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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