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3-00098 发文时间 2023-07-13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办发〔2023〕4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同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同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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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62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吴政办函〔2023〕4号)要求,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对《同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了《同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37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领事项情况。依据《吴忠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我县共认领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其中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33项、县乡(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2项、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2项。

二、调整许可事项情况。此次调整共涉及许可事项8项,其中,取消县本级事项5项(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排污许可;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机动车登记)、新增事项2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许可)、承接下放事项1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增加设定实施依据情况。新增设定实施依据共13项,其中,公安局新增5项、生态环境局新增1项、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新增1项、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6项。

四、调整实施机关情况。依据《关于调整设置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的通知》(同编发〔2022〕29号),将2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原来的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同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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