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3-00094 | 发文时间 | 2023-05-1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办发〔2023〕3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宣布失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心县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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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要求,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在此基础上,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在全区排名进入第一梯队(前五位),各项指标排名均较2022年有较大提升,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和企业满意度实现“双优化”,全面打造改革探索领跑县、市场机制最活县、营商环境最优县。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
(1)提升市场主体准营退出便利化。持续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推动实现“一证准营”。拓宽运用电子证照运用场景,新设立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依申请同步发放率达100%。强化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税务、医保等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实现“一网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清理没有法律依据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创新代位注销服务。(牵头单位:市监局,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功能,加快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系统融合联通,推进BIM技术应用,构建“一体化”审批监管体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模式,推广“分类定制审批”。推进“多证联发”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长”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在简易低风险项目中推行极简审批,探索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牵头单位: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3)优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完善水电气热等综合联办机制,提供“一站式”集中服务。探索报装“闭环极简审批”,对公用服务接入工程涉及建设工程规划、绿化、道路挖掘占用等许可事项实行在线并联办理“全覆盖”。探索推行城市燃气、供水管道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恢复等“成本补偿”,不收取惩罚性费用。全面实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逐步推进电网建设与企业用电同步规划、施工、投产。(牵头单位:住建局,国网同心供电公司)
(4)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实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拓展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进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社区网格员”模式,实行预告登记等事项社区办理,部分抵押登记事项银行办理。(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税务局)
(5)提供优质简便纳税服务。深化税务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率100%,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75%以上。纵深推进“一次办好”,建立数字化电子发票“首票服务”网格化辅导机制,实行“容缺办理”“预审即办”“快事简办”。持续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实现留抵退税10个工作日办结。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全流程电子退税的覆盖面不低于90%。(牵头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6)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落实“非禁即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行动。清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及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全面落实采购需求公示,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算预留和价格扣除优惠制度。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优化电子保函开具、交易价款和手续费用支付等功能。(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
(二)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激活市场发展新动能。
(7)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区内通办”、免证办等改革,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政务移动服务系统与“我的宁夏”政务APP应接尽接、应上尽上,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发布、事项办理等更多便利化服务。推动数字领域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改革,优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联审联办”“绿色通道”等机制。(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
(8)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依托“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涉企政策归集力度,实现集中发布、精准推送。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惠企服务功能,统一受理咨询和办理涉企事项。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完善营商环境投诉“直通车”制度,落实常态化联系企业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联动处理机制,实现投诉处理全过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局,审批服务局)
(9)强化就业创业保障。打造就业创业服务站、创业孵化基地等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大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350个。建立重点用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健全重点规上、限上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共享用工”。实行企业用工登记、社保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强化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扩大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医保局)
(10)破解融资痛点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1000万元及以下授信和贷款流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型企业或个人免收保费;鼓励自治区级再担保机构对符合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鼓励自治区再担保机构提高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完善“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争取全年新增贷款12亿以上。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对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续贷。(牵头单位:金融局,人社局,人民银行同心支行)
(11)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培育工作,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专利申请秩序。优化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措施,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局,工信商务局,科技局,人社局)
(12)营造创新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四大创新工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培育“瞪羚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企业,大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健全高新区动态管理机制,支持高新区创新发展。建立科技金融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深化产才融合,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金融局)
(13)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完善办理破产联动,规范管理人指定机制,优化破产简易审理程序,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优化中小微企业破产程序。逐步建立破产资金线上监管,推进破产企业财产信息“一网查询”。推动金融机构为具有营运价值的破产重整企业提供必要的纾困融资。完善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修复。(牵头单位:法院,发改局,人社局,金融局,人民银行同心支行)
(14)提供诉讼智慧服务。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系统、自助诉讼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诉讼服务体系。拓宽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功能,实行“引导式”网上立案。优化民商事案件送达方式,实现各类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率75%以上。推动人民法院与审批服务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大数据库。(牵头单位:法院)
(三)实施精准有效治理,顺应市场主体新期盼。
(15)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健全拖欠账款“一单四制”工作机制。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导、重点投诉件跟踪督办。推行公务员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运用,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局)
(16)强化社会诚信建设。优化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强化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应用。逐步推进“信易+”守信激励项目加快落地,促进信用良好主体在融资信贷、旅游服务、行政审批等领域获得便利和优惠。(牵头单位:发改局,市监局)
(17)推行高质高效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监管事项清单,规范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同时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规发〔2020〕4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也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深化涉企收费治理,重点查处交通物流、水电气热等公用服务价格、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政府办,市监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
(18)加强法治保障。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持续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建立违反公正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效能评估考核机制,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将执法回访常态化机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加强法治咨询、法治宣讲、法治体检等服务,建立集成法治服务模式,帮助市场主体提升合规水平。(牵头单位:司法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认识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亲自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行动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突破“卡脖子”瓶颈,强化改革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指标牵头和配合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形成与“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三)强化考核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以及效能目标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优化企业参与满意度测评,通报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做法,强化评价成果有效运用,力争我县在年底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中排名达到前五。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围绕营商环境改革主要内容,提高政策措施宣传覆盖面和可及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评选、宣传和复制推广,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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