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1-00101 | 发文时间 | 2021-02-09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心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和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要求,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等问题,全面核实清理,认真整改落实,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妥善处置存量问题,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核准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及存在的问题,划定不实的调整补划到位,违法占用的查处退还到位,生态退耕占用的核准上报到位。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下发执行之日为节点,新增“非农化”问题全部纠正到位。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的建议方案。重点做好我县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退耕核实上报和清水河流域不稳定耕地中永久基本农田清理补划工作。
三、核实清理范围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核实清理、整改补划。
(一)划定不实。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2.河道两岸堤防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二)违法违规建设占用。
1.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三)生态退耕。
1.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2.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
3.小洪沟水源地内15-25度的坡耕地;
4.严重沙漠化耕地;
5.生态移民迁出区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
(四)其他情形。
1.国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的“六个严禁”方面存在的问题;
2.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枸杞、葡萄、多年生药材等非粮食作物情况;
3.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吴忠督导组的支持,做好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2021年1月15日前)
(二)核查整改阶段。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根据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按照统一的技术路线要求,逐宗实地核实,分类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落实处置措施。对划定不实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并落实补划;对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且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范围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恢复耕种条件,确实不能恢复的落实补划;对不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摸清底数,落实补划;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施生态退耕的,经核实并报请国家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因种植业结构调整减少的,摸清底数并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稳妥处置。(2021年2月25日前)
(三)上报验收阶段。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在清理补划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开展内业检查、外业核实,确保图、数、库、实地一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成果、整改补划情况及时上报吴忠市论证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验收。(2021年3月25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调整工作,成立同心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 炜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宏志 县委常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康 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建堂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锁 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彦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宪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丁 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晓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真 县水务局局长
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锁国武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局长
罗 宁 豫海镇镇长
马泽新 河西镇镇长
马卫国 丁塘镇镇长
马赞新 韦州镇镇长
贺 伟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 预旺镇镇长
马 鑫 王团镇镇长
杨 明 田老庄乡乡长
高耀祖 马高庄乡乡长
马崇博 张家塬乡乡长
马斌文 兴隆乡乡长
锁成明 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和保护,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结合我县实际,对标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发改、财政、水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开展资料汇交和成果审核,全面摸清底数,对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不符合生态退耕政策要求的各类问题,落实整改补划责任,严格按标准整改补划到位。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原则上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确保划定成果真实、合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快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推动全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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