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19-00290 发文时间 2019-08-20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办发〔2019〕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厕所及畜禽粪污处理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厕所及畜禽粪污处理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2019年农村厕所及畜禽粪污处理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19年农村厕所及畜禽粪污处理站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有效提高农村厕所建设质量,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24号)及《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农居办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整体提升,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各乡镇要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和已建及拟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数量、人口数量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改厕及污水治理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乡镇(管委会)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分类分区域确定厕所建设标准,控制成本与完善功能相结合,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三)政府扶持,多元投入。采取自治区区级财政补助,地方配套落实,农户自筹自建等多种方式,通过政府社会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及污水处理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

(四)整村推进,先建后破。全县农村户厕建设项目以乡镇为实施主体,负责农村厕所落实、施工、管理验收、运行管护等工作。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实施。农户改厕正常使用后,封填、拆除原有露天旱厕。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建设农户卫生厕所8000户,农村公共卫生厕所18座,畜禽粪污处理站2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57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76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958万元,农户及建设主体自筹850万元。

(一)户厕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户厕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6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600万元(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农户自筹800万元。

(二)公厕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公厕总投资47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3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预算338万元,以实际工程结算费用拨付。

(三)畜禽粪污处理站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畜禽粪污处理站总投资1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50万元。

五、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环保型、资源型。环保型、资源型户厕及污水管网处理系统和乡村公厕工程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等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人工资源型。室内建设卫生厕所政府补助3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包括室内改建、附属设施配套、投工投劳等);室外改建、新建卫生厕所政府补助4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包括室外改建新建厕屋、投工投劳、附属设施配套等方面)。补助方式: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三)畜禽粪污处理站。由建设主体按标准要求自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兑付区、市、县补助资金,每座5万元。

六、建设内容

(一)户厕建设。

1.建设类型

(1)环保型。指能接入完整下水道系统的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市政排污管网,统一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资源型。指能接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村污水管道,集中排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可入湖泊湿地,可做生态用水,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3)人工资源型。分水冲式厕所和非水冲式厕所两种。水冲式厕所指单户三格式化粪池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化粪池,采用人工清理,粪渣还田或生产有机肥使用;非水冲式厕所指生物降解型生态厕所,粪污在储粪池内通过微生物分解实现无害化处理还田利用。

2.建设要求。

(1)选址要求。根据农户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在原有农户房屋内部改建。室内无改建条件的,也可在房屋建筑外部或在自有院内建设、改造;以不影响村庄未来规划、环境整治效果为宜;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考虑化粪池的设置位置、清掏条件等因素。

(2)厕屋要求。整体结构完整,室内清洁、无粪便暴露,基本无臭、无蝇。厕所具备“五个一”,即一盏灯、一个篓、一卷纸、一把刷、一个桶,化粪池粪渣及污水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河道或沟塘内。在室内外改建、新建的净面积不小于1.81平方米,且保证24小时可以使用。

(3)化粪池要求。环保型、资源型、水冲式人工资源型化粪池总容积2.0立方米以上。各池容积比原则为2:1:3。化粪池应选用无害化、防腐性能好、防渗漏、寿命长便于维护的材料,且应当是一体式三格化粪池,便于安装。可优先选择使用玻璃钢材料。非水冲式人工资源型储粪池(双坑交替式卫生厕所)总容积1.2立方米以上,实现防渗、防冻、防臭,做到好用、耐用、经济。

(4)便器要求。宜选用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便器排污孔直径不小于100毫米,以便器下口中心为基础,距后墙的距离不小于300毫米,距边墙不小于400毫米。

(5)保温要求。冬季厕所应采取保温御寒措施,给水管道和户厕化粪池必须建在1.5米以下,屋内应保持0℃以上。外围保温:厕房屋顶、墙壁应有良好的密闭性,且在外侧作保温措施;门窗保温:户厕门窗应选择保温门窗,增加密封性,夜间关闭户厕门窗,保证室内温度;管道保温:将户厕外漏的水管、水表、水龙头等管材,用棉麻植物、塑料泡沫等保温材料包扎,作保温防冻处理;化粪池保温:在三格化粪池外壁上部加苯板,作保温措施。

(6)卫生要求。化粪池应及时清掏。清掏的粪渣与粪皮应就地或就近进行高温堆肥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处理效果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不得直接用于施肥。

(7)环保要求。经过处理后的粪污排放要求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DB64/T1518-2017)规定。

(二)公厕建设。

1.建设类型。

(1)环保型。指能接入完整下水道系统的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的市政排污管网,统一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水冲式人工资源型。指三格式化粪池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化粪池,采用人工清理,渣粪还田或生产有机肥使用。

(3)非水冲式人工资源型。指生物降解型生态厕所,粪污在储粪池内通过微生物分解实现无害化处理还田利用。

2.建设要求。

(1)选址要求。在集镇、村部及乡村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干道路沿线等人流量大的区域,科学布局建设改造公共厕所。村庄公厕设置位置必须无地质危险,应综合考虑公厕的服务半径及给排水条件、化粪池的设置位置、清掏条件等因素。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米宽绿化隔离带。

(2)服务半径要求。有户厕区域宜为500~1000人/座,无户厕区域宜为50~100人/座,如按服务半径设置宜为500米~800米/座。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农村公厕。公厕服务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引导牌,样式与设置方式应符合当地风貌要求。

(3)面积要求。农村公厕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可根据服务人口及服务区域需求确定,流动人口多、旅游线路沿线等区域可适当增加面积。占地面积宜为60平方米~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宜为20平方米~6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按照GB/T50353的规定计算。

(4)建筑要求。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14-2016),公厕室内净高不宜小于3米,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米。墙面要求有较好的防水功能,表面光滑,不易污染,便于清洗。地面要求有较好的防水、防滑功能,不易污染,易于清洗,并且具备一定的防腐功能。顶棚要求有一定的防潮、防腐功能。建筑外墙材料应满足相关强度、节能要求,屋顶材料可采用树脂瓦等轻质材料,建筑风貌按当地要求控制。

(5)功能要求。男女厕位合计不少于10个蹲位,且女厕厕位≥50%。公厕内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最大限度增加厕位。农村公厕宜选择符合GB6952规定的陶瓷便器或节水防臭型便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配置节水型洗手盆、面镜、厕位挂钩、弃物收集容器、手纸架、烘手器等配套设施。

(6)结构要求。公厕结构形式可采用砌体或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的轻钢等新材料结构。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满足建筑规范的要求。厕内单排厕位外开门(沟槽式、蹲坑式)走道净宽度宜为1.30米,不应小于1.0米。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应为1.80米。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开窗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8;有照明、防蚊、防蝇设施。通风口室外的开口处应设置网孔不大于1毫米的纱窗。

(7)其他要求。公厕化粪池建设、便器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执行。保温要求、卫生要求、环保要求与户厕要求相同。

(三)畜禽粪污处理站。

2019年建设畜禽粪污处理站2座。畜禽粪污处理站应独立选址建设,选址应远离村庄和畜禽养殖场及有关规定的禁建区,周边有足够的农田就近还田、消纳利用,重点对农村散养畜禽粪污进行集中收纳处理,并根据实际兼顾村庄厕所粪污协同处理。粪便的收集、运输过程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粪污要通过高温堆肥发酵等技术无害化处理,就地堆肥还田或生产有机肥。粪污处理站设计要符合《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要求,建筑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年处理粪便5000吨以上。

七、管理验收

(一)项目管理。

1.规范施工管理。环保型、资源型户厕及污水管网处理系统和乡村公厕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等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人工资源型厕所、“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采取统一标准、第三方机构监理、农户自选自建“以奖代补”的方式;畜禽粪污处理站由建设主体按标准要求自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建立第三方监理制度,由各乡镇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农户厕屋厕具及化粪池等设施质量、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风险、工程运行维护和环保达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完工后,以户为单位出具监理报告。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和长效实用的硬性约束机制,监督协调做好售后服务。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和中标企业要加强对农户使用和维护的技术培训,确保产品能长期正常使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挤占、挪用。严格执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审核、审批、拨付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县财政局负责加强监管。

3.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分村建立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包括:设备采购资料、施工合同和施工资料、监理合同和监理资料、三方协议(村委会、施工企业、农户)、以户为单位的工程验收资料、资金兑付资料。上述材料整理完备后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4.强化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各乡镇(管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手册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的宣传,开展技术讲座、培训和咨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技工技能和用户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项目验收。

1.农户改厕、乡村公厕项目要依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及具体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分为乡村自查初验、县级验收、市级复查、自治区抽查等程序。一是乡村自查初验。由乡镇相关人员、村委会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自查初验,对完成改厕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改厕户电子档案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二是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发改、财政、卫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完工的改厕项目逐户验收。三是市级复查。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四是区级抽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一定比例对卫生改厕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2.农村污水处理验收按照具体建设内容及农村污水处理达标率等验收,验收程序分为县级验收、市级复查、自治区抽查。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验收组,按照污水治理建设内容,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阅、工程建设质量、污水排放水质监测数据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形成项目管理台账,为信息查询、绩效评价和项目审计等提供准确依据;市级验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人员对工程招投标制、项目进度和质量、运维措施落实等开展督查和复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按一定比例对治理成效进行抽验。

3.畜禽粪污处理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验收组依据《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进行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是改厕工作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挂帅,还要亲自出征、靠前指挥。项目实施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不得推进整村改厕;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

(二)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相关材料设备要具备质量鉴定报告,地下部分应明确使用寿命。在评选改厕产品和厂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工程施工的主材及设备,由各乡镇负责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多方询价后选择最优性价比产品。

(三)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建立由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工程完工后,以户为单位出具监理报告。

(四)改厕施工结束后,乡镇组织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关键要由农民说了算,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五)污水处理站、公共厕所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所在地乡镇(管委会),由乡镇(管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村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  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少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马希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张宏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锁国武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局长

马吉云  豫海镇镇长

马泽新  河西镇镇长

马卫国  丁塘镇镇长

杨志兴  韦州镇镇长

贺  伟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  预旺镇镇长

马  鑫  王团镇镇长

杨  明  田老庄乡乡长

陈连吉  马高庄乡乡长

马崇博  张家塬乡乡长

马斌文  兴隆乡乡长

锁成明  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有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服务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杨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组织工程验收和资金统一管理。其中,卫健局负责技术指导、卫生厕所宣传和监督考核;财政局、发改局负责县级配套资金筹措,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住建局负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各乡镇(管委会)负责农村厕所落实、施工、管理验收、运行管护等工作。

技术服务组负责农村厕所方案制定、政策保障、技术指导、推进实施、建设改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宁  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贾银录  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马汉忠  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亚国  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振奇、马新萍、马晓兰、金晨、马彩芳、马海峰、杨彦怀、马永贵、徐旭、黑保萍、马海霞。

(二)落实经费保障。采取自治区区级财政补助,地方配套落实,农户自筹自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形成自治区、市、县、农户、建设主体分级多元投入机制。具体设备购置可统一招标或农户自建“以奖代补”。县财政局负责配套厕所建设工作经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保障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机制落实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督促指导。中央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任务完成情况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项目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并将其作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动员。结合乡村文明建设及普及健康卫生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县城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引导农民主动改厕。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相关文件:同心县2019年农村厕所及畜禽粪污处理站建设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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