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19-00308 发文时间 2019-09-26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6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同心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牧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32号)精神及《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县域全量利用为目标,通过实施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出农作物秸秆离田、还田、利用有效模式,形成可推广的做法。坚持政府引导、养殖优先、科技支撑的原则,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方向,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

(二)政府引导,社会运作。通过政府引导扶持,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利用主体,并充分发挥养殖农户、合作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充足保障全县养殖业使用秸秆。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根据各乡镇农作物秸秆可收集数量、重点产业等因素,大力推广以机械化打捆、秸秆机深翻还田、收储利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内容与作业要求

(一)实施内容。以清理田间秸秆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为目的,全县种植玉米的农户、合作组织、企业等,按照谁耕种、谁受益、谁清理、谁利用、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采取秸秆机械或人工捡拾清理、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秸秆收储利用三种方式,大力引导秸秆用于饲喂牛羊、炭基肥加工等,实现秸秆离田,变废为宝。

(二)作业要求。耕种农户、合作组织、企业等自选秸秆收获方式,可采取机械化捡拾打捆,也可人工捡拾打捆,但秸秆要及时离田,严禁在田间焚烧秸秆。所有种植玉米的地块,在完成收获后,地表残留的秸秆、根茬必须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达到农机深翻机械化作业标准。打捆作业和深翻作业必须一并完成。养殖场(户)、合作组织、企业等集中利用的玉米秸秆,必须成行或成垛堆放整齐,便于验收。

四、实施主体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主体

全县从事玉米种植的农户、合作组织、企业等。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共计下达补贴资金2800万元。其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下达项目资金800万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32号)下达项目资金20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1.玉米秸秆机械化打捆或人工捡拾清理,能够及时离田(不包括青贮玉米),每亩补助40元;

2.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还田(包括青贮玉米)作业每亩补助20元;

3.养殖场(户)、合作组织、企业等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玉米秸秆500吨以上,每吨补贴不高于100元。

五、实施程序

(一)组织作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整县推进、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负责项目的实施,要提高本辖区玉米种植情况,逐户精准核实农户、合作组织、企业等的种植面积(玉米种植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进行核算,各乡镇要对青贮玉米、葵花、蔬菜、春杂、秋杂、黄花等农作物面积进行严格的核减),确保收获利用、深翻作业详尽、真实、准确。各乡镇要明确区域、任务、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抽调专职人员包村包片,分户登记造册,扎实推进项目进展,紧盯推进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各乡镇在整体完成任务后,经村镇公示7天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二)组织验收。成立同心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志勇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根据各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利用记录表进行抽查验收。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现象的行政村,停止或取消该行政村资金兑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资金兑付。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以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将资金拨付到乡镇,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将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农户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马泽新  河西镇镇长

马卫国  丁塘镇镇长

杨志兴  韦州镇镇长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  预旺镇镇长

    王团镇镇长

    田老庄乡乡长

陈连吉  马高庄乡乡长

马崇博  张家塬乡乡长

马斌文  兴隆乡乡长

锁成明  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验收推进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安排、技术培训及监督检查、总结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志勇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秸秆利用需求为导向,养殖农户、合作组织为利用主体,农民、企业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严格资金管理。为确保玉米秸秆收储利用和深翻还田实现全覆盖,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安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总结报告于121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和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附件:1.同心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利用及

机深翻记录表;

2.同心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利用及

机深翻资金兑补表;

3.同心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综合利用

验收兑补表;

4.同心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

核实施方案。

 

相关文件: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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