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19-00141 | 发文时间 | 2019-08-3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办发〔2019〕6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实施方案通知 |
现将《同心县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共排查出各相关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21674.42万元,涉及78家民营企业,已清偿7458.8万元,完成清欠总任务的34.4%,剩余欠款14215.62万元。根据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际和区、市清欠工作要求,清欠工作在2019年年底要完成50%以上的清偿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清欠措施。县财政局要进一步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清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清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销账清单,对账销号,有序推进清欠工作。有项目支持欠款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没有项目支持的欠款要及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三)进一步严防新增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在每月3日前,将清偿拖欠款工作的进展情况、台账报表及时报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欠办要做好清欠明细台账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相互衔接,报送及时。
相关文件: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方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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