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19-00038 发文时间 2019-05-15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发〔2019〕5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合并王团镇堡子掌等建制村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合并王团镇堡子掌等建制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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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建制村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合并王团镇堡子掌村、大湾村、刘家川村、红阳洼村、虎红湾村,预旺镇白崖子村、孙石庄村、龚家湾村、李洼子村,张家塬乡苏家岭村、驼骆崾岘村,田老庄乡窑山村等12个建制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以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组合结构为目标、深入推进撤销合并行政村,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促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制村撤销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此次撤销合并的12个建制村均属全县生态移民迁出村。目前,12个建制村基本无常住户,加之辖区内无学校、村部、村级卫生室,交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落后,已不具备建制村基本功能。二是各有关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提出方案,经相关村组织人员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各村征求意见人数超过全村人口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率全部达到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第二十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之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具备村民自愿撤销合并的条件。三是撤销建制村与合并的建制村具备地域相邻的条件,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四是有利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加强,调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加强管理。五是有利于理顺农村管理体制,完善村务管理机制,优化整合集体资源,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同步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撤销合并建制村的设置

(一)王团镇。

1、撤销堡子掌村建制。将堡子掌村与张家湾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张家湾村,村部设在原张家湾村。
2、撤销大湾村建制。将大湾村与黄草岭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黄草岭村,村部设在原黄草岭村。
3、撤销刘家川村建制。将刘家川村与沟南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沟南村,村部设在原沟南村;将刘家川村圈塘社合并到马套子村,新村命名为马套子村,村部设在原马套子村。
4、撤销红阳洼村建制。将红阳洼村与东滩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东滩村,村部设在原东滩村。
5、撤销虎红湾村建制。将虎红湾村与前红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前红村,村部设在原前红村。

(二)预旺镇。

1.撤销白崖子村、龚家湾村建制。将白崖子村、龚家湾村与贺塬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贺塬村,村部设在原贺塬村靳家塬社。

2.撤销孙石庄村建制。将孙石庄村与胡堡子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胡堡子村,村部设在原胡堡子村杨地湾社。

3.撤销李洼子村建制。将李洼子村与郭阳洼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郭阳洼村,村部设在原郭阳洼村郭阳洼社。

(三)张家塬乡。

撤销苏家岭村、驼骆崾岘村建制。将苏家岭村、驼骆崾岘村与张家塬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张家塬村,村部设在原张家塬村。

(四)田老庄乡。

1、撤销窑山村建制。将窑山村与石塘岭村合并为一个村,新村命名为石塘岭村,村部设在石塘岭村。

2、合并遗留村遗留人口户籍。将原田老庄乡锁岔村三社(即黄草原社)遗留户籍人口合并到相邻的马高庄乡邱渠村管辖;将原窑山管委会麦垛山村、南关口村、康家湾村、窑山村遗留户籍人口合并到相邻的田老庄乡石塘岭村管辖;将原窑山管委会车路沟村、黄家水村遗留户籍人口合并到相邻的田老庄乡套塘村管辖;将原窑山管委会红湾梁村遗留户籍人口合并到相邻的田老庄乡深沟村管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王团镇堡子掌等建制村撤销合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俊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周治江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吴秀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苏润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李治国 县公安局政委

李存明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宏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晓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马吉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杨少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良东 县统计局局长

杨国林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马文明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耀贵 预旺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团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老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连吉 马高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崇博 张家塬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周治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撤销合并各项工作。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由各成员单位新任负责人自动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责任分工。

1.组织关系。

王团镇负责撤销堡子掌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张家湾村党支部;撤销刘家川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沟南村党支部;撤销大湾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黄草岭村党支部;撤销红阳洼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东滩村党支部;撤销虎红湾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红村党支部。

预旺镇负责撤销李洼子村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郭阳洼村党支部。撤销白崖子、龚家湾、贺家塬联合党支部,成立贺家塬村党支部,白崖子、龚家湾、贺家塬联合党支部原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贺家塬村党支部。撤销孙石庄、胡堡子联合党支部,成立胡堡子村党支部,孙石庄、胡堡子联合党支部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胡堡子村党支部。

张家塬乡负责撤销苏家岭村党支部和驼骆崾岘村党支部,成立张家塬村联合党支部,苏家岭村党支部和驼骆崾岘村原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张家塬村联合党支部。

田老庄乡负责按照移民搬迁和户籍迁转,窑山村党员迁转党组织关系至户籍所在地,原合并遗留村党员按照户籍迁转,党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

马高庄乡负责按照户籍迁转,原田老庄锁家岔村三社党员迁转党组织关系至户籍所在地。

以上建制村合并后,合并村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补齐配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

2.经济关系。按照先冻结,后合并,再审计,不平调的原则,各有关乡镇对撤销合并村的资产及债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审计,并登记造册、归卷存档,全部财务在合并时统一移交,建立新帐,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

3.妥善安置。各有关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撤销合并建制村村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妥善解决好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惠民政策享受、户籍变更等问题;要加快培育村特色产业,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强化社会管理,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要理顺新老村村干部工作关系,保持被撤销村村干部本届任职补贴标准不变,职责职位由乡镇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组织部门要合理调整设置村党组织及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撤销合并建制村工作中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群众户籍迁转等工作。司法部门要做好撤销合并建制村工作中的法律指导。民政部门要主动做好建制村撤销合并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区划、社会保障关系迁转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撤销合并村干部经济责任和集体三资专项审计工作,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及时纠正,负责做好群众享受强农惠农政策的迁转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撤并建制村工作所需要的经费,负责解决撤并后村干部待遇问题,相关行业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的迁转等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合并村后新村的规划指导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并村后地籍权属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群众享受强农惠农政策迁转等工作。扶贫办要及时在扶贫云系统迁转建档立卡户扶贫信息,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教育、交通、水务、文广、卫健、统计、医疗保障等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撤销合并建制村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指导监督。县民政局要强化对撤销合并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撤销合并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撤销合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195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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