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19-00001 发文时间 2019-01-03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同政发〔2019〕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函》(宁司函〔201853号)要求,县政府对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核并征求意见,形成了最终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1912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对保留事项要切实制定便民措施。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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