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02/2025-00478 | 发文时间 | 2025-10-09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韦政发〔2025〕89号,项目代码2509-640324-20-01-561128)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584.74亩目标地块进行地力提升,包括场地平整和覆土作业,覆土厚度为35cm。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
四、建设年限: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411.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0.70万元,其他费用27.42万元,预备费3.81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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