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4-00419 发文时间 2024-11-19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同发改审发〔2024〕28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锦程路电力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锦程路电力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锦程路电力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同城投发〔2024107号,项目代码:2411-640324-04-01-216723)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017日第31期)要求,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锦程路电力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于原架空线路占地范围影响周边企业及居民建筑物,严重阻碍县城和企业发展,为了节约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加快电力隧道建设进程,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锦程路电力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新建电缆沟工程、10kV供电线路移位改造工程、新区热力供电线路迁建工程和同心大道南侧供暖线路拆除工程。

(一)新建电缆沟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现浇电缆沟1090m2.0*1.8m);沟内电缆支架双侧布置,层架约16380根,主架约2730根;新建接头井2座、盘井2座、牵引井10座;铺设CPVC80m、接电线2200mφ10镀锌圆钢);新建通风井4座、排风井4座,玻璃钢屋顶风机4台、照明配电箱3台;安装LED124盏;铺设电缆3450m

(二)10kV供电线路移位改造工程

拆除10kV双回架空线路架空绝缘导线350.9m;新建10kV双回架空线路500m

(三)新区热力供电线路迁建工程

敷设10kV电缆1190m

(四)同心大道南侧供暖线路拆除工程

拆除供暖管道1260mDN450DN600,硬化路面1033m2

三、工程设计

(一)电缆沟工程

电缆沟总长1090m,采用钢筋混凝土地沟形式。电缆沟防水等级为三级,设置两道防水,防水耐久年限为15年;沟内电缆支架双侧布置,层架采用L45*5L=500mm镀锌角钢,主架采用L75*5L=1620mm镀锌角钢,支架间距0.8m。沿电缆路径,在直线段内间隔100m左右改变敷设方式处设置电缆牵引井10座;转弯处设置电缆盘井2座(3.8*3.8*1.8m);起终点设置电缆接头井2座(3.8*5.8*1.8m)。每座电缆检查井内均设置集水井。

(二)电力电缆保护管敷设工程

接至高压铁塔的电力电缆、出电缆井电力电缆穿保护管,保护管采用排管敷设。

本工程电力电缆专用保护管均采用CPVC200,壁厚≥8mm,环刚度≥8,通信保护管为CPVCφ75,壁厚≥4mm

(三)10kV供电线路移位改造工程

拆除10kV双回架空线路JKLGYJ-10-240/30架空绝缘导线350.9m;新建10kV双回架空线路500m,采用JKLGYJ-10-240/30架空绝缘导线;移位安装φ190*15M级砼杆6基;新立φ190*15M级砼杆4基;安装KP-12卡盘20块,DP-12底盘10块,LP-12拉盘14块,GJ-100普通拉线14条。

(四)新区热力供电线路迁建工程

敷设YJLV22-10-3*400 10kV高压电缆1035m,采用穿管直埋方式(电缆管Ф175*460m*2=920m);敷设YJLV22-10-3*70 10kV电缆155m,采用直埋方式;制作3*70-120高压户内终端头3套,户外终端头1头;制作3*400高压户内终端5套,户外终端头4套,3*400高压中间接头2(熔接);新建26出高压分接箱1台;开挖电缆沟540m(开挖电缆沟土方量0.8m*3.5m*430m=1204m³);新建电缆转角井4座;高压分接箱(砖混1.35m*6.15m*1.8m)基础1座,拉管150mPE200*150m双回管)。

(五)同心大道南侧供暖线路拆除工程

拆除DN600供暖管道管290mDN500供暖管道管290mDN450供暖管道管640mDN400供暖管道管40m;拆除硬化路面1033,混凝土厚度为200mm;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形象墙一个(长7.2m、宽1.8m、高1.8m、墙厚150mm);拆除门房等附属设施。

(六)结构设计

场地类别为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新区锦程路南侧。

四、建设期限:202411—202510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73.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7.64万元,其他费用125.64万元,预备费60.66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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