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2/2024-00385 | 发文时间 | 2024-10-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4〕26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心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同教函〔2024〕190号,项目代码2410-640324-05-02-785629)收悉,经研究,现就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石膏板吊顶60㎡,立体校徽1个,软膜吊顶30㎡,包墙面50㎡、西面形象墙56㎡,东面形象墙56㎡;拆除及恢复地面PVC地胶地面79.8㎡;新建二楼隔断7.8㎡,包柱子2㎡,包门窗30㎡,墙面刷艺术漆45㎡,文化墙115㎡;改建电路及安装灯具89套,灯带120m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院内。
四、建设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5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0万元,其他费用0.19万元,预备费0.00万元。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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