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4-00083 发文时间 2024-04-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同发改审发〔2024〕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田老庄五道岭子村红葱储藏冷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田老庄五道岭子村红葱储藏冷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田老庄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田老庄五道岭子村红葱储藏冷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示政发[2024]62号,项目代码2404-640324-20-01-464194)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田老庄五道岭子村红葱储藏冷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挥五道岭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反季节销售,增加红葱销售附加值,以产业兴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同意你单位建设田老庄五道岭子村红葱储藏冷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田老庄乡五道岭子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储藏冷窖1座,建筑面积355.73

2、晾晒场地平整,占地面积2000

3、安装120吨地磅一座;

4、配套制冷设备一组,货架40个。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田老庄乡五道岭子村

四、建设年限:20244—202410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6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5万元,其他费用2.63万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技施图纸,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4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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