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4-00079 发文时间 2024-04-1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同发改审发〔2024〕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张家塬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请示政发[202410号,项目代码2404-640324-20-01-993719)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43号),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养殖产业,提升扶贫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衔接资金项目持续发挥作用,以产业兴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安装HDPE300双壁波纹管207m2、新建植草砖砌护130m3、新建C20混凝土硬化23954、新建砂砾石硬化800,护栏维修80m5、其他设施包括储水罐基础维修144,堆粪棚基础维修70m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村

四、建设年限:20244—20248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96.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2万元,其他费用2.35万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技施图纸,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4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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