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2/2022-00599 | 发文时间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2〕34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红寺堡扬水——同心县下马关调蓄水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红寺堡扬水-同心县下马关调蓄水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同水发〔2022〕288号,项目代码:2209-640324-19-01-313617)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红寺堡扬水-同心县下马关调蓄水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2〕268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同心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由于当地灌区种植结构相对单一,在灌溉高峰期红寺堡扬水干渠供水工程难以满足高峰期供水需求,农业受旱问题突出。按照《宁夏引黄灌区抗旱减灾调蓄工程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工程改造的基础上,通过在红寺堡扬水工程末梢建设下马关调蓄水设施工程,完善下马关、预旺灌区灌溉调蓄体系,将有效缓解项目区供用水矛盾;工程建设同时兼做抗旱减灾备用水源,提升抗旱减灾能力,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和重点产业布局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水文
(一)原则同意水文分析计算主要结论。
(二)原则同意泥沙计算方法及成果。泥沙资料采用黄河下河沿水文站实测资料,多年平均含沙量1.83千克/立方米。
下阶段,进一步完善主要沟道与坡面雨洪水文计算、分析。结合水文站实测资料及已建类似工程淤积分析,进一步复核泥沙分析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蓄水池地质条件评价意见。场地位于罗山东麓山前洪积倾斜平原,地面高程1600~1730米。拟建调蓄水池主要地层岩性为壤土、砂壤土、角砾等。壤土及砂壤土层具湿陷性,角砾透水性较强,工程中均应予以重视。
(三)基本同意管道及管道建筑物地质条件评价意见。主要地层岩性为壤土等。壤土层具湿陷性,工程中应予以重视。
(四)基本同意工程地质评价主要结论和天然建筑材料评价主要结论。
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完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与评价成果。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的任务是通过在红寺堡扬水工程末端建设下马关调蓄水设施工程,完善下马关、预旺片区灌溉调蓄体系,改善红寺堡灌域灌溉条件,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重点产业布局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工程规模。原则同意工程规模。蓄水池设计总容积130万立方米。引水管道设计流量0.37立方米每秒。
下一步,应按照《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控制黄河水调蓄规模的要求,并结合红寺堡扬水调度方案,有针对性完善、细化蓄水池供用水过程分析与论证,进一步复核水库工程规模。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调蓄水池设计淤积年限为20年。
(二)工程总体布置。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维持现状红寺堡五干渠取水入小西沟水库系统不变。自小西沟一泵站出水管道分水后平行现状扬水管道铺设输水管道至小西沟水库西侧新建调蓄水池,后由调蓄水池自流至小西沟二泵站首部汇流管对灌区进行补充灌溉。
下阶段,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质、工程安全、征占地、防洪、开挖工程量等条件,优化蓄水池选址,完善工程总体布局。
(三)主要建筑物
1. 调蓄水设施工程。新建蓄水池1座。总体为半挖半填,设计水位以下均为挖方,池顶宽6米,内边坡及池底采用砼+土工膜结构防渗,外边坡采用砼格条内填草皮护坡,基础采用素土翻夯处理。配套渗流监测、变形监测、环境监测、膜下监测各1项等。
管道工程。新建引水压力管道长8.9公里,管径600毫米,采用球墨铸铁管;新建重力流管道长1.48公里,管径1.0米,采用钢管。配套镇墩、阀井等管道附属建筑物。
调蓄水设施配套工程。新建进、出水建筑物,配套坝下涵管长75米,上坝道路110米,库区围栏1550米。
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优化池顶和坡面结构设计。复核渗透、稳定等计算成果,优化基础处理设计;优化管材选型及建筑物结构型式。
六、机电和金属结构
工程配套调蓄水设施进、出水钢管及各类阀件设施设备等。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计。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根据实物调查成果,工程永久占地337.04亩,临时占地748.86亩。本工程无移民安置问题。
下阶段应根据土地预审批复,复核占地面积及土地类型,不得非法占地。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总体方案。工程实施可提高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取土、弃土和施工期“三废一声”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落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得到减免或缓解。
下阶段,应按照相关批复,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
九、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959.0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575.0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1.11万元,临时工程费149.78万元,独立费用1018.92万元,建设征地补偿工程1021.91万元,基本预备费781.99万元。环境保护277.63万元,水土保持费102.65万元。
资金来源由你局多渠道筹措解决。
十、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施工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接此批复后,请进一步做好各项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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