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2-00538 发文时间 2022-08-3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同发改审发〔2022〕3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心县下马关镇马铃薯基地高效节水灌溉自动化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下马关镇马铃薯基地高效节水灌溉自动化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同心县下马关镇马铃薯基地高效节水灌溉自动化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同农发〔2022〕221号,项目代码: 2208-640324-20-01-917698)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332号)精神,我局委托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同心县下马关镇马铃薯基地高效节水灌溉自动化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其出据的咨询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标

下马关镇窖坑子村马铃薯基地高效节水项目区至今仍处于以人工操作为主的传统管水阶段,管水靠人、安全靠巡,信息化系统建设发展慢,程度低,数据资源量少且未能实现整合共享,信息化程度和现代化灌区发展及节水型社会建设不相适应。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田间灌溉设施自动化管理水平,提升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及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项目建设地点:下马关镇窖坑子村。

三、工程总体布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

本项目区总灌溉面积5306亩,共1个片区,划分为2个灌溉系统,种植作物为马铃薯,采用滴灌的灌溉方式。工程在窖坑子村马铃薯基地现有高效节水设施的基础上,利用现有水库,通过对现有过滤器房、田间管网控制及自动化设施,实现灌区自动化控制、信息化管理。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建设

对项目区2座首部过滤器房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首部

过滤器房建设内容包括:配置现地PLC柜2台、电动阀2台、压力传感器2台、电磁流量计2台,自动施肥机2台,室内外网络摄像机4台等设备。

对项目区田间高效节灌灌溉管网配套自动化测控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出地桩上安装电磁阀471台、智能阀门控制器471台、大田灌溉智能网关5台,通信方式采用无线4G公网,布设田间土壤墒情监测仪1台、视频监控点3处。

控制中心建设

在窖坑子村村部建设控制中心1座,采取租赁运营商专线的通信方式。根据灌溉管理需求,建设内容包括工作站2台、监控电视1台、交换机1台、路由器1台、防火墙1台、网络机柜1台,UPS电源系统1套等;同时,配备控制中心网络摄像机2台(室外网络球形摄像机1台、室内网络球形摄像机1台),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配套操作台及控制中心网络布线工程等。

信息化系统建设

本项目统一归属与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及管理,信息化系统采用农业农村厅建设“宁夏高效节水农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项目区的高效节灌相关数据的汇集及管理。本次不再新建信息化系统,仅考虑将本次建设自动化信息化设备接入“宁夏高效节水农业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程设计

1、自压过滤系统设计

项目区共布设两座自压过滤系统,每座过滤系统布设1台过滤器,均为手动控制。考虑工程方便运行管理及远程自动化控制,将2座首部过滤器房进水手动阀改造为电动蝶阀,各配置1套LCU控制柜及无线传输设备。增加布设过滤器房出水电磁流量计,采集数据接入LCU柜。自压过滤系统采用无线4G公网的通信方式将数据传输至已布设在政务云平台的“宁夏高效节水农业信息管理系统”。

2、田间工程布置

田间划分为1#和2#共两个灌溉系统,设计轮灌制度为支管轮灌。改造出地桩电磁阀,并配置阀门控制器,田间布设智能灌溉网关。阀门控制器通过无线LoRa方式与智能灌溉网关进行传输,田间灌溉网关通过无线4G公网的通信方式将数据传输至已布设在政务云平台的“宁夏高效节水农业信息管理系统”。

3、控制中心设计

在窖坑子村村部布设控制中心1座,配置操作台、工作站、大屏电视显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同时增加网络摄像机、UPS不间断电源等安防及电力保证设施,保障控制中心稳定运行;控制中心通过租用10M运营商专线,访问“宁夏高效节水农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项目区自压过滤系统及田间电磁阀等自动化信息化设备的数据采集及控制。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02.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0.22万元,自动化改造工程费272.03万元,信息化平台工程费6.71万元,临时工程费0.28万元,独立费用23.5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2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8月—12月。

七、项目建设管理

你局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四制”管理,组建项目法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积极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待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地点、调整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涉及征地及拆迁安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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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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