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4-00375 发文时间 2024-08-22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整治

1.严查特殊作业风险管控。1)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作业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十不准”、动火作业“十严禁”、高处作业“七必须”、有限空间作业“六不进入”、检维修作业现场“六不得”、外包作业“十项措施”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2)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取证。(3)是否办理特殊作业票证,落实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提级审批规定。(4)作业前是否开展风险辨识,细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5)是否严格控制作业现场危险区域人员、车辆,落实危险作业全过程监护制度。

2.严查承包商管理。1)是否建立健全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作业纳入公司统一管理。(2)是否有效实施合格承包商管理(审查承包商资质条件、人员资格,对承包商作业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业绩、诚信情况等开展评估考核)。(3)是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4)是否对进入企业的外来检维修人员进行严格的全员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承包商作业人员是否有相关特种作业证,并经考核合格。(5)严格审查承包商检维修作业方案、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对承包商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严查异常工况处置。1)是否对照《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建立健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提高生产过程中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能力。(2)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对照异常工况情形,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或明确紧急处置程序,开展培训和演练。(3)是否明确紧急处置程序应至少包括:处置步骤、安全措施、停车条件。(4)是否建立完善岗位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等授权机制。(5)装置联锁触发后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逐一消除联锁触发条件,严禁强行复位。(6)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后,严禁不分析原因、不到现场确认随意消除报警。

4.严查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1)涉及可燃固体、液体、气体或有有毒气体包装、爆炸性粉尘的包装作业场所,是否采用自动化包装等措施。(2)可燃液体或有毒液体的装置储罐是否设置高液位报警,液位是否与进料连锁。(3)控制室是否设置紧急停车按钮,现场是否设置就地紧急停车按钮。(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是否存在人工手动加料的问题,生产区域是否存在闲杂人员。

5.严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2)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3)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并执行。

6.严查重大危险源管控。(1)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2)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分级管理。(3)是否落实建立履职记录,每天向社会承诺公告风险管控情况。

7.严查安全教育培训。1)是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场员工开展厂、车间、班组级教育。(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3)是否针对同类型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

(二)强化煤矿专项排查整治。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并严格考核落实。煤矿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真实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三)强化道路交通专项排查整治。要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要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工作,针对雨、雾、大风等天气的特点,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强化建筑施工专项排查整治。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针对大风、降雨等恶劣天气加强对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深基坑、桥梁、建筑工地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有限空间窒息、触电等事故,严厉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防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等,要加大对钢瓶的检验检测力度,及时淘汰报废钢瓶;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

(六)强化农业农村专项排查整治。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安全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大风、降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因安全措施缺乏,引发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农家乐、农机、农用车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种养殖场、农村闲置房屋及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因用电,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

(七)强化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全县液化气生产、销售站点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天然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监督用户用气安全、规范。各成员单位要协调联动,全面排查治理烧烤店、小吃摊、大排档、夜市等场所用气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八)强化工贸领域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全面治理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风险辨识、条件确认、现场监护等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外委施工、检修作业等环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九)强化商贸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地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物流仓储、运输方面存在的隐患。

(十)强化长输管线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占压挤占管道、穿跨越等外部隐患以及第三方施工、带压堵漏、动火动焊等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运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等任务。

(十一)强化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等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爆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禁止涉爆单位聘用未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十二)强化校园领域专项排查整治。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情况,排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十三)强化医疗领域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建立、消防设施配备、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管理、重点场所安全巡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及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方面进行检查。

(十四)强化寄递物流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快递中转站、快递收寄点的检查,要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对寄递企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严格危险化学品禁寄管理

(十五)强化危货运输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从事成品油、瓶装液化气、危险废物等运输车辆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是否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从业人员是否无资质从事危险品运输,是否超越许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

(十六)强化养老福利机构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查看住宿区和活动区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运行,工作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灭火设备等。

(十七)强化旅游景点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对旅游景区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应急疏散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十八)强化水利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紧紧围绕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九)其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本行业领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和危险作业,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方式

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排查、安委办督查的方式同步开展、分级实施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邀请专家团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从资料、现场、人员等多方面、多角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重大事故隐患清仓见底。对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五定”原则,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二)行业排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照检查任务,对监管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紧盯问题隐患,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每日下午6时前将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见附件1)报县安委办。

(三)督查组督查。各工作组(见附件2)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的协调督促,开展定期调度、督查工作,并于91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汇总表(见附件3)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报送县安委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并开展,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见实效。

(二)严格督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从现场、人员、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开展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一企一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一盯到底,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对问题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对发现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设施设备隐患重重、员工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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