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3-00912 | 发文时间 | 2023-08-2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发〔2023〕2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成立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及时协调解决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县安委会领导,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管委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住建局为协调员单位、应急局为联络员单位,成员由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卫健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总负责:杨根枝 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负责人:董占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耀文 应急管理局局长
协调员:罗宁 豫海镇党委书记
马 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络员:周 亮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 强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
成 员:周建存 发改局副局长
黑 平 教育局副局长
周 波 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谭兴发 公安局副局长
马慧贞 民政局副局长
李克修 司法局副局长
杨 宁 财政局副局长
顾义强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心泽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冯仕平 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马正录 卫健局副局长
顾义廷 市监局副局长
芮建荣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马强承担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单位临时抽调。
成员:县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局、业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 卫健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三)办公时间
2023年8月-2023年12月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落实《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工作部署、调度、总结通报等会议。
(三)组织开展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四)协调解决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协调推动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研究其他相关重要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同心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全体会议由协调员或委托联络员主持召开,工作专班所有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代表或专家列席会议。工作专班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主持召开会议的工作专班协调员或联络员请假,并由所在单位派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加。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协调员或委托联络员主持召开,与议题有关的工作专班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三)工作专班全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和以工作专班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工作专班协调员或委托联络员签发。
(四)工作专班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专班协调人审定同意后作人员变更。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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