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3-00907 | 发文时间 | 2023-09-2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办发〔2023〕10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一带一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发事故防范,进一步规范全县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县安委办制定了《全县“一带一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全县“一带一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近期我市先后发生2期高空坠落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进入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第1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加强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监管, 确保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施工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同心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对全县生产流通领域和使用环节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等相关防护用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部门监管优势,实现企业、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三场联动”,有力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行为,严厉打击从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和规范使用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全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
织协调。
组 长:杨根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占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海 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耀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马 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顾义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 亮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文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和计量科科长
杨 东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虎振山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主任由白耀文同志兼任。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我县行业状况,统筹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要以建材市场、批发零售市场、工地周边、城乡结合部劳保商店以及电商平台等为重点对象,以防护性能等涉及安全的指标为重点项目,加大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重,扩大抽查范围。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制假“黑窝点”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违反产品标识规定、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法定责任,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三)加强采购进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工矿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中、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危化、工矿等企业在日常生产和检维修等过程中所配发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应采购使用持有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要求采购使用单位严格控制进场验收程序,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收货验收制度,并留存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配发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禁止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生产现场。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工矿、危化领域严格开展执法,全面检查用工企业安全带、安全帽规范使用情况。其他领域凡是涉及“一带一帽”的整治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按时报县安委办。
安全带方面重点查处安全带的质量以及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2021),安全带带体上应缝是否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制造厂名、生产年月、检验证;是否严格落实吊篮作业、钢结构吊装、高空焊接作业、起重机械安拆作业、阳台及门窗洞口边作业,采光井、电梯井内作业、操作平台及登高作业车上作业时安全带的使用,安全带是否做到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对安全带无法高挂低用或无牢固挂点的高处作业,是否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带使用前是否检查各部位完好无损,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有无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在使用后,是否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详细检查捻线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安全帽方面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安全帽开展培训与监督;现场是否存在应戴未戴或不正确佩戴等情况;是否使用缺衬、缺带及污损严重的安全帽;是否使用受过重击、有裂痕、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9月25日—10月15日)
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确保为劳动者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二阶段:检查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核查,一经发现配备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检查实效。曝光一批生产、售卖和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企业及施工项目,查处一批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惩戒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以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责任,严格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危化等重点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未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进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给作业人员带来事故伤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建立健全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劳动防护用品问题线索及时相互通报,安委办要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线索建立台账,推动源头消除和实体倒逼相互结合,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征集线索,消除监管盲区。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一带一帽”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管理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资料,并于11月1日前将“一带一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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